张掖市环保局:认真学习习近平王岐山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3.09.2014  17:00

按照张掖市委陈克恭书记亲笔信精神,9月22日,张掖市环保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利用一天的时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并就环保系统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王岐山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交流讨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建军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了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必须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八大机制、拓展三大载体。各支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省委意见精神和市委陈书记指示精神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高度的情感自觉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再落实、任务再明确、措施再到位。

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展开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是一项系统任务。十八大之后,新一届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我们要按照省委“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形成任务明确、履职有责、问责有据的主体责任体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环保业务工作互促共进。

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建军同志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落实主体责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大课题,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党性修养、政治素养、能力水平的重大考验。作为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必须敢于担当,不断树立敢于担当意识、提升敢于担当能力、创新敢于担当方式,切实“扛起”主体责任。

一是狠抓廉政教育,深化思想认识。 要将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在确保教育的及时性、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保持教育的经常性上下功夫,通过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理论学习扩大会议、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每月一课”和配发廉政教育书籍等多种形式扎实抓好廉政教育工作,使廉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要稳步推进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继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研究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控措施。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 要尽快制定我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具体细化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主体责任体系。党组成员要及时组织各自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认真传达省委精神,通过层层传达学习,层层传导责任。局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峻形势的认识,把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就是渎职的理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分解。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环保工作总体计划,同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完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纳入2014年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制度。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向局党组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形成上级带动下级、逐级传导责任的良好机制。

四是坚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从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为重点,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为平台,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重点整治“庸懒散奢”不手软,围绕市委“7+4+10”整治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纪监督,加强惩戒问责,认真解决作风不佳、行为不廉、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立竿见影的实效推动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制度。 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权力制约,进一步细化局党组以及局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完善检查考核和问责惩戒机制,逐步深化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掖市环保局 张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