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依法治国 积极建言献策

04.12.2014  13:57

------我院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召开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

全会精神座谈会

 

按照院党委的安排,2014年11月21日我院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召开了以“依法治国建言献策”为主题的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院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30多人参加了会议,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福生出席座谈会,院纪委书记陈双梅主持会议。

 

首先,院监察室主任李昕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通报了省委统战部对我院统战工作的充分肯定情况。

 

在讨论发言中,联谊会常务理事哲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谢增虎做了“宪法高于一切”的主旨发言,谢所长认为: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根基和灵魂,“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政的实质,一是宪法对最高权力的制约;二是切实保障宪法确认的公民各项基本权利。建议设立宪法法院专门监督宪法实施。

 

联谊会副会长马亚萍副研究员做了“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的主旨发言,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向世人宣示了中共高扬法治旗帜、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格局的坚定信念,展示了中共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依靠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依靠法治为改革顶起大梁的坚实步伐。只有在中共领导下依法治国,人民才能充分实现当家作主。

 

联谊会会员西北历史与丝绸之路研究所副所长马东平做了“用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主旨发言,认为目前中国的环境保护研究时不我待了,我们社科工作者应结合四中全会提出的“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导向,从促进生态文明这个视角来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为制定出更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贡献力量。

 

联谊会秘书长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李振东做了“农村困境的法治出路”的主旨发言,认为实现依法治国的重点和关键在农村,农村发展面临耕地不断减少,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征地事件频发,集体资产分配不透明,“村官”腐败较严重;环境污染日益加重,“违章建筑”治理难,宅基地案件缺准绳,“小产权房”处境尴尬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法律的缺失或执行不到位或根本得不到执行有关。建议有效推进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尽快制定农村房屋管理法,及时将中央政策转化为可操作的法律,加强行政监管和司法救济。

 

其他与会同志也积极发言,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表示感谢院党委重视统战工作,感谢院领导在改善办院条件方面所做的努力,特别是为青年科研人员解决了住房问题,有了院领导多方努力换来的“安居”,青年科研人员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充沛的精力去“乐业”。今后要继续发挥联谊会集体的智慧,以联谊会的名义多开展活动。建议:设立联谊会专项课题和联谊会专项奖励基金,以激励会员多以联谊会的名义出成果;在院报开设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专栏,让联谊会多发声。

 

王院长向联谊会成员介绍了今年我院主要工作以及改善办院条件工作和专家公寓楼的进展情况,描绘了我院构建陇原特色新型智库的发展蓝图,指出了当下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忧患。语重心长地对各位联谊会会员提出了希望要求:第一,加强对中央和省上各项政策精神的学习理解,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第二,青年科研人员要勤政廉政,努力提升科研能力;第三,希望大家多干事,干好事。

 

陈书记做了总结发言,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学习并熟知法律知识,养成对法律条款的自觉学习,对自身言行的自觉约束,对依法治国的自觉贯彻。二是在学识和科研实践中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法律思维、逻辑思维,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三是增加社会阅历,走、转、改,了解社会,加强对基础知识的积累,重视哲学、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知识的融合,将法律至上原则融化在社科工作者的世界观、方法论之中,内化为一种素养。四是时刻维护宪法尊严,加强法律信仰,促进法律知识与法律文明的相互渗透与相互融合,养成包含法律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五是在任何时候我们社科工作者都要积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威严,不仅自觉遵守法律,还要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李振东供稿\李昕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