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措施答记者问
中国兰州网8月17日消息 8月17日,由省政府主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承办的我省首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签约暨推介会在兰州举行。此次签约暨推介会吸引了众多社会投资方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参与,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此,记者就社会上对PPP项目关注度比较高几个方面问题,采访了省发改委和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
问:在推进PPP模式发展方面,我省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2014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明确提出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据此,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23号),明确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改变政府投资使用方式,把以往由政府直接投资的方式逐渐转变为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方式给予支持。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对PPP模式操作原则、使用范围及模式、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PPP项目谋划、实施指出了路径。省财政厅印发了PPP项目操作指南、合同管理等办法、规范,推进PPP项目示范工作,组织申报财政部示范备选项目,力争尽早推动落实一批示范项目。
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为了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顺利落实,在实际操作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转变职能,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要牢固树立平等意识及合作观念,集中力量做好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和指导服务,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项目的“监管者”。
二是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各地实际,授予特许经营权、核定价费标准、给予财政补贴、明确排他性约定等,稳定社会资本收益预期。加强项目成本监测,既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又要防止不合理让利或利益输送。
三是合理设计,构建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按照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原则上,项目的建设、运营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调整风险由政府承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四是诚信守约,保证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按照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原则订立项目合同。合同双方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项目合同一经签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无故违约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是完善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从项目选择、方案审查、伙伴确定、价格管理、退出机制、绩效评价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确保项目实施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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