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6月起一类地区增至1620元

22.06.2017  15:03

  中新网甘肃新闻6月22日电 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披露,根据《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暂行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调整方案,其中,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620元/月,该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根据调整方案,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6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7元;二类地区调整到15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6.5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5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5.9元;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4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5.4元。

  一类地区包括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等11个市区。二类地区包括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等12个县区市。三类地区包括秦州区等24个县区市。四类地区包括清水县等41个县区。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