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4市试点"农超对接" 兰州开始申报对接流通企业

30.05.2014  21:34

  甘肃新闻网兰州5月27日电 据鑫报报道:根据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甘肃省决定在张掖、平凉、陇南、兰州4市开展省级“农超对接”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城市选择1家大型连锁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促进企业与农产品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对接。为了做好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实施企业的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兰州市商务局开始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据了解,申报的大型连锁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2014年度农超对接试点城市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2、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在注册城市内连锁门店不少于10家或零售业态总营业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3、生鲜农产品自营,与3个以上农产品基地建立对接关系。 4、拥有专业生鲜配送中心和产地集配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可租赁,需签订三年以上合同)。5、企业承诺向对接基地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农产品,不得附加不合理条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一般情况下应主动承担物流及相关费用。

  据介绍,申报项目初审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汇总后于5月30日前联合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6月10日前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照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省商务厅对拟核准项目在“甘肃商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的全面验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材料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查。 省财政厅于6月底拨付项目补贴资金60%,9月底前所有资金拨付到位。市商务局、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并结合项目验收结果,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项目实施主体。(记者 谈应霞)

  原文标题:我省4市试点“农超对接” 兰州开始申报对接流通企业

  原文链接:http://szb.dxbei.com/html/2014-05/27/content_30809212.htm

【编辑:杜萍】
白银市靖远县获“全国文冠果之乡”称号
   中新网甘肃新闻电  据甘肃林业网披露,商务之窗
兰州新区旅游接待量创新高
     2019年“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兰州新区旅游市场火爆,接待量再创新高,接待游客突破15.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