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生事业放在财政保障的首位---《关于兰州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解读
3月22日,受兰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刘军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就我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作了书面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相关决议,精准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领域新挑战,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始终把民生事业放在财政保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财力优先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社会保障支出共114.4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到33%。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5.19亿元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5.19亿元,增长21.57%,其中:市级94.27亿元,增长20.18%;兰州新区9.18亿元,增长51.74%;县区级81.74亿元,增长20.4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00亿元,增长22.85%。其中:市级136.02亿元,增长24.15%;兰州新区31.93亿元,增长51.85%;县区176.05亿元,增长17.82%。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0.88亿元,增长4.35%,支出76.93亿元,增长1.0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08万元,支出3901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105.71亿元,总支出为103.76亿元。
数据显示,2015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取得了多方面的工作成效。
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继续加快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增强依法理财水平,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行财政预算综合管理。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启动三年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修订完善了《兰州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建立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分配趋于合理,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所辖8县区和市级120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财政投资结构进一步完善
整合筹措资金,转变投入方式,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支持兰州新区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城市交通、出城入园、环境治理、节能减排、中小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建设的资金支持。拨付资金2.35亿元,加快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下达资金1.2亿元,支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筹集5亿元,设立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整合资金,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5000万元。筹资5000万元,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投入资金2155万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54131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营业税共3.57亿元,对非公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清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简政放权逐步推进。
财政民生事业进一步推进
始终把民生事业放在财政保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财力优先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社会保障支出共114.4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到33%。完成教育科学文化支出74.1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8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1.74亿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0%、11%、3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最低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由330元提高到39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争取中央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9039万元,市级预算安排29063万元,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提供财力支撑。拨付资金12.27亿元,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加大“1236”扶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力度,整合各类扶贫资金5亿元,用于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异地扶贫搬迁等领域,扶贫资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1.12%。
财政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
修订完善了《兰州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预算执行中的监督主体和责任,增强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把财经纪律监督关口,把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作为新常态下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举措,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全年开展各类财政资金检查140多次,促进了预算执行完整和支出均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全年市直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5.43%,会议费下降0.91%。
财政政策扶持进一步突破
在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及资金支持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兰州市成功入围财政部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全年收到国家投资我市节能减排资金7.9亿元。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我市各类补助资金160亿元,同时,财政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向上争取资金的保障服务,全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39.22亿元,较上年增长12.06%。
2016年财力在民生支出上增幅较大
2016年,我市预算安排总体思路为,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增收节支,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在保基本、保运转的基础上,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创新驱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和各项改革政策落实。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资金投入,提高效益,增强合力,为促进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预算安排建议为: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27亿元,同口径增长10%。市本级安排预算支出146.76亿元,其中:基本支出45.72亿元,同比增长16.24%;项目支出75.41亿元,同比增长22.10%。动用上年结转4.05亿元,省上提前下达专项安排支出21.58亿元。2016年市级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99亿元,比上年下降33.45%。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85万元,比上年下降22.69%。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85万元,比上年增长10.66%,其中:教育支出120万元;国企改革政策性供养人员费用661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500万元、国企财务监督培训审计费170万元、危房管网改造费102万元、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31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16万元。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09.28亿元,比上年增长3.38%。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16.53亿元,比上年增长12.3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3.9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92亿元,失业保险2.9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87亿元,工伤保险2.26亿元,生育保险1.23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1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04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6.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