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财处向“十三五”规划编制单位传达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16.11.2015  18:2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落实《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11月9日在省环保厅12楼会议室,厅规财处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精神和要求,对我厅各专项规划开展情况逐一对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规划编制工作。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负责规划编制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规财处首先对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进行了全文传达,指出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要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主要内容包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及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等。

为深入理解《建议》要求,规财处组织参会人员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五中全会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对涉及环保工作的两个内容进行了重点说明,一是关于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二是关于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会议还听取了各相关处室、单位对负责编制的专项规划进展情况的说明,指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议》中涉及环保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加强同环保部各司局的沟通衔接,认真落实《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编制好各个领域的专项规划。照厅领导指示,下一步我厅还将组织规划编制工作阶段进展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