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 倡导厚养薄葬

06.06.2014  19:44

  中国兰州网6月6日消息 甘肃官方近日发文要求该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简办丧事”、“实行火化”,把殡葬改革要求融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之中,做殡葬改革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和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即: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带头实行火葬,倡导保护生态;带头低碳祭扫,倡导精神传承;带头宣传殡葬,倡导新风正气。

  《意见》指出,自实行殡葬改革以来,甘肃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积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文明节俭办丧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数千年来形成的隆丧厚葬的传统习俗积重难返,入土为安的思想根深蒂固,殡葬改革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近年来,一些丧葬陋俗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殡葬工作中反映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对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没有把殡葬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火葬区遗体火化率偏低,仅为11.4%,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突出,土葬改革区乱埋乱葬、滥占耕地现象严重。

  与此同时,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修建豪华大墓,败坏了社会风气;地方殡葬公共服务投入普遍不足,殡葬服务设施落后,殡仪馆县市区覆盖率仅为23%,加之对选择性殡葬服务监管不够,造成殡葬商品和服务价格虚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治丧事宜可由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协助办理,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在殡仪馆或适当场所集中办理,严格控制规模。治丧力求节约简朴,可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