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人“持证上岗”涉嫌滥设行政许可

29.10.2014  17:20

   作者:何勇海

  日前,上海首批获得资质证书的街头艺人在静安嘉里中心广场“上岗”。上海市文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持证上岗的艺人仅有8名,他们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于静安区安义路沿线试点表演。表演领域包括演奏、杂技、魔术、手工等多种艺术形式。在试点演出期间,他们均需按照“持有证书、规定时间、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10月28日《城市导报》、27日《东方早报》)

  在很多城市街头,市民几乎都可遇到如此场景:有人斜挎吉他,自弹自唱;有人身涂油彩,扮演“活雕塑”;还有人支起画架,给行人画画素描……这就是已成为一道独特景观的街头艺人。街头就是他们的大舞台,路过的人群则是他们的观众或听众;他们不在乎掌声和酬劳有多少,只是想凭借一技之长立足社会,同时为城市增添时尚和文艺气息。

  但在城市管理者眼里,这种街头艺术不是艺术,而是乱摆摊点、制造噪音、妨碍交通、影响市容的“麻烦”,还有一些乞讨者夹杂其间,随便弄出点声响来引发关注,展示疾病、贫穷、残障等特征以乞讨。上海试点街头艺人“持证上岗”制度正是基于此。他们认为,“街头艺人不是流浪者、也不是乞讨者,他们必须具有专业的表演技能,且文明素养要与城市形象相匹配”。其初衷似乎没错。

  但问题关键在于,街头艺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随意性很强,喜欢自由自在的表演。当他们按照“持有证书、规定时间、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活动,还叫街头艺人吗?“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恐怕得改为固定时间、固定区域上下班的艺术工作者了,这就损害了街头艺术的奇妙之处: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给人以意想不到的惊喜。

  “持证上岗”除了会破坏街头表演的原生态外,还会剥夺大部分街头艺人的表演权利。据说实行街头艺人“持证上岗”的目的之一就在于择优汰劣,筛选出高素质的艺人,与城市形象匹配。事实上,街头艺术本是“草根艺术”,表演水平无所谓高低,阳春白雪也好,下里巴人也罢,只要能让一个城市更有活力、更具文化气息,大家都乐观其成。何况对公民权利而言,“法无明令禁止即可为”, 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每个人都有权在街头这种公共场所展示才华。

  当前,很多领域都在推进简政放权,清理过多过滥的行政许可,叫停不合理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无疑深得民心。而上海却让街头艺人“持证上岗”,则涉嫌擅设行政许可。有论者曾指出,建设可以让一个城市扩大,但只有人文艺术才能让一个城市伟大。与其打压街头艺人,不妨给街头艺人更宽松的文化氛围和自由的表演空间,水平欠佳、收入逊色的街头艺人自会被市场淘汰。

  至于如何规范管理街头艺人,只需积极作为,在居民小区、交通要道等地方划定禁止演出区域,对街头艺人的表演声响作出分贝测量,限定最高音量,惩罚扰民、影响交通与市容的艺人等即可。千万别把对街头艺人的管理,变成了有关部门滥设行政许可的渠道。(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