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人“持证上岗”亟待深究

30.10.2014  12:20

    10月25日,上海首批获得资质证书的街头艺人在静安嘉里中心广场“上岗”。上海市文广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证实,此次持证上岗的艺人仅有8名,他们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于静安区安义路沿线试点表演。在试点演出期间,他们均需按照“持有证书、规定时间、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      □据新华社

    有城市的地方,几乎就会有街头艺人。对于这一个群体,我们既熟悉又陌生。我们只会在形色匆匆的时候,看到他们在天桥下,大街上,拨弄琴弦、引吭高歌,我们对他们的生活状况却几乎一无所知。当然了,他们展示给人们的远不止动情的歌唱,将口技、默剧、乐器演奏,画画,杂耍表演、说书等曲苑种类表演得出神入化的,大有人在。

    但,不得不承认,他们凭着自己的手艺本领,谋取生活的基本,他们必然与那些靠人同情施舍的流浪乞讨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当然,有时候,他们却又不能分得太清。有时候,也不知道是哪一方面的身份为他们加分,从而获得更多的收入。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群体,有人厌恶,有人喜欢。

    当然,在城市管理者的眼里,他们就如夜市里的摆摊者一样,地位极其尴尬。其实,这些管理者们设置“持证上岗”,似乎已经说明了他们的立场,对于他们来说,这些街头艺术不是艺术,而是乱摆摊点、制造噪音、妨碍交通、影响市容的“麻烦”。他们认为,“街头艺人不是流浪者、也不是乞讨者,他们必须具有专业的表演技能,且文明素养要与城市形象相匹配”。

    这样的初衷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但问题关键在于,街头艺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随意性很强,喜欢自由自在的表演。当他们按照“持有证书、规定时间、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活动,还叫街头艺人吗?我们知道,在国外的许多城市,包括许多发达国家的城市,都是允许街头艺人存在的。

    对于如果对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加以适度的引导和规范,只要不扰民,街头艺人的表演完全可以成为城市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商区景区的一道风景,为一个城市增添生机与活力,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视听享受。

    据说实行街头艺人“持证上岗”的目的之一就在于择优汰劣,筛选出高素质的艺人,与城市形象匹配。上海的做法,看似给街头艺人以尊严,实则却在剥夺大部分街头艺人的表演权利。我们都知道,街头艺术本来就是“草根艺术”,阳春白雪也好,下里巴人也罢,只要能让一个城市更有活力、更具文化气息,大家都乐观其成。

    以行政的手段来择优汰劣,比如还之以市场。与其打压街头艺人,不妨给街头艺人更宽松的文化氛围和自由的表演空间,水平欠佳、收入逊色的街头艺人自会被市场淘汰。所以,莫让“一刀切”破坏了街头艺术的原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