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再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07.07.2014  16:08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的决定》,对2010年以来在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活动中涌现出的一批执法公正、亲民爱民、作风扎实、成绩显著、群众认可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兰州市检察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这是兰州市院自2009年以来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兰州市院从院党组到普通干警,牢固树立控申接待工作关乎检察工作大局的观念,把创建检察文明室工作提升到“兰州检察接待、甘肃政法文明窗口”的高度予以重视。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市院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宗旨,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终极目标,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工作。控申部门严格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把群众的控告、申诉解决放在首要环节;建立普通日常接待、处长接待、检察长接待与联合接待为一体的接访制度,提高控申接待工作规范性;完善信访风险研判机制,坚持对重点信访问题定期清理,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探索“带案下访”工作机制,拓宽下访方式、范围和对象,深入信访人家、单位及所在社区,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把控申接待大厅打造成综合性检务接待中心,为人民群众来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经过多年来的扎实工作,兰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已将民生热线、控告申诉、检调对接、申诉听证、刑事救助、心理疏导、检务查询和检务公开等与群众工作有关的职能进行整合,对群众诉求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三年来,市院控告申诉检察处信访接待窗口共接待群众1748批次,增加了远程接访、案件听证等功能,在信访接待大厅准备了常用药品、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等物品,为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与此同时,市院公诉、侦监、民行等业务部门确定专人全日制轮流接访,通过“来访必回复,查询有平台,轻刑有调解,困难可救助,心结能疏导,执行有监督”的全方位服务,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接待室对外,真正让群众“走进接待室,能办心中事”。控申接待“窗口”切实体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宗旨,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兰州市院控申工作连续五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名列条线第一。
        兰州市院将以此次再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为契机,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化文明接待窗口建设,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的力度,在实现诉访分离、信访案件终结导出机制建设等方面努力创造新的业绩,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