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再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10.07.2014  13:55

  7月9日,兰州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自2009年以来第二次获此殊荣。同时,城关区检察院被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安宁区检察院、七里河检察院被授予“文明接待室”。

  近年来,兰州市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控申接待工作关乎检察工作大局的观念,把创建检察文明室工作提升到“兰州检察接待、甘肃政法文明窗口”的高度予以重视。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市检察院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宗旨,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终极目标,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工作。该院控申部门已将民生热线、控告申诉、检调对接、申诉听证、刑事救助、心理疏导、检务查询和检务公开等与群众工作有关的职能进行整合,对群众诉求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三年来,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信访接待窗口共接待群众1748批次,增加了远程接访、案件听证等功能,在信访接待大厅准备了常用药品、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等物品,为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与此同时,市检察院公诉、侦监、民行等业务部门确定专人全日制轮流接访,通过“来访必回复,查询有平台,轻刑

  有调解,困难可救助,心结能疏导,执行有监督”的全方位服务,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接待室对外,真正让群众“走进接待室,能办心中事”。控申接待“窗口”切实体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兰州市院控申工作连续五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名列条线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