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修改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 贫困人口脱贫标准以户为单位,衡量指标有6项

21.08.2018  21:40

 

每日甘肃网兰州8月21日讯(记者屈雯 实习生陶艳莉)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等单位对全省脱贫攻坚政策进行解读。

据省扶贫办主任任燕顺介绍,今年以来,中央要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咬定总攻目标,严格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不能擅自拔高标准,也不能降低标准。为此,我省重新审视现有的贫困退出验收办法,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出台《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总结近年来国家第三方评估和我省脱贫退出的成功经验及做法,坚持把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作为调整完善贫困退出标准的基本依据,对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予以剔除或不作为硬性指标,进一步调整完善脱贫标准,引导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聚焦,保障贫困人口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基本需求。

修改后的贫困人口脱贫标准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共6项指标。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综合因素。贫困县退出以综合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比例和群众认可度为衡量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在贫困认定程序方面,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分别对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负主体责任。同时强化了部门到户验收工作责任,体现省市县层层负责、相关部门专业认定,确保脱贫结果政府认定、社会认可、群众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