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9月举行“最后一考”

06.06.2017  12:11

国家司法考试9月举行“最后一考” 

5个考区将试点司法考试“机考” 

 

    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司法部6月5日发布公告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今年9月16日、17日举行。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在司法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司考的报名学历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考试科目均不变。报名学历条件仍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贾丽群说,为解决好中西部基层以及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不足问题,今年继续实施放宽条件政策。与去年相比,放宽条件地区范围有所扩大,今年将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的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这37个县级区划内的考生,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为便利港澳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今年的司考取消了要求台湾考生使用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公证的规定,对香港、澳门考生报名时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信息,改为由考生对本人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据介绍,为提高司法考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适应考试方式发展的趋势,降低考试安全风险,今年司法部决定在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选择在这5个考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前三卷要采取“机考”的方式来参加考试。


    贾丽群表示,目前正在制定完善“机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并通过司法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发布“机考”模拟考试操作模块,让考生尽快熟练操作使用“机考”系统,确保“机考”和纸笔考试的效果是一样的。关于“机考”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考生关注这5个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公告。(刘子阳)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