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非法律专业仍可报考

06.06.2017  12:11

2017年司法考试非法律专业仍可报考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始报名,《法制日报》记者从司法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司法考试非法律专业仍可报考。


  据介绍,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不变,仍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共20天;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哪些变化?如何保障考试安全?怎样缓解偏远地区法律人才短缺问题?今天上午,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主任谢愚妮就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情况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放宽政策缓解人才短缺


  记者:司法考试制度实行以来,对偏远地区、民族地区的考生放宽了政策,效果如何?


  贾丽群:司法部曾到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调研。有些地方的基层检察院人员非常少,只有20多个编制,而真正有检察官任职资格的只有几人,有的地区法院想要组成合议庭都很难。放宽政策,关键是要解决有人可选、有人可挑、有人可用的问题。


  2002年,司法考试制度制定以来,根据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短缺的情况,经中央批准,司法部与最高法、最高检会商,对这些地区实行了放宽条件政策。


  2002年到2016年,放宽条件地区不断调整和扩大。今年将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的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这37个县级区划内的考生,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目前,全国共1444个县级行政区划适用放宽条件政策,降低了报考人员的学历条件,降低了合格分数线的标准。15次考试中,已有15万人通过放宽条件政策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充实了偏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法律实务部门,对缓解法律人才短缺问题发挥了作用。


  从2004年开始,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司法考试。2008年,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报考司法考试。截至目前,有600多人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这对于加强两岸四地的法律服务,以及法律人才的交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中,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所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一把手”亲自抓这项工作;建立了很好的协作机制,跟公安、保密、工信、教育等部门,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在这些部门的配合下,确保了司法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和有效。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


  记者:如何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跟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有什么不同?


  贾丽群:社会各界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非常关注,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意见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目标、任务和举措,也是根据我国法治队伍建设的需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目前法学教育供给的情况,在总结提炼司法考试成功做法的基础之上作出的。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在司法考试基础之上,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与现在的考试制度有不同之处。


  法律职业的内涵有所不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确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必须参加司法考试,意见进一步明确涉及到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范围内,准入范围有所扩大。有利于法律工作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会促进立法、司法、执法工作队伍,以及相关法律职业人员交流机制的形成。


  明确了准入条件。围绕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正的优秀法治人才选拔到法律职业岗位,意见从思想政治、专业条件等方面,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准入条件。意见提出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一定法律教育背景和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才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而促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水平。


  提高了准入标准。按照打造过硬法治队伍的要求,着眼于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考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增大案例测试分值,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提高考试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意见还赋予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新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的职能,加强对法律职业人员的管理,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考试关和培训关。 “机考”数据多重加密


  记者:请介绍关于“机考”组织方案的进展、细节。


  谢愚妮:为适应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需要,司法部决定在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进行“机考”试点工作,确定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作为今年司法考试“机考”试点地区。


  今年司法考试的试点工作要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统一考试同时进行,使用的是同一套试卷,考试的时间不变、时长不变。“机考”的试点地区采取的具体模式是“3+1”的模式。卷一、卷二、卷三由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卷四是主观试题,采取传统的纸笔考试方式。


  试点地区的考生不想参加“机考”,可以选择去非试点地区报名参加统一的纸笔考试。非试点地区的考生对“机考”感兴趣,可以到试点地区去报名参加“机考”。


  报名时,在司法部的官网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平台上,开设“机考”考试的模拟操作系统。这样便于“机考”地区的考生和非试点地区的考生很快熟悉“机考”的要求,在考试之前就能进行必要的演练,尽快熟悉“机考”的要求,熟练使用“机考”的方式来作应答,保证“机考”顺利进行。


  同时,在试点考区报名的考生,司法行政机关也会告知考生仔细阅读司法部的公告和当地的公告,了解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以免造成误解。


  为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确保考试必备场所设施的电力供应、交通通畅,有效打击作弊、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更好地服务考生,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机考”试点工作万无一失,圆满完成“机考”工作任务。


  记者:“机考”如何保证考试安全,防止作弊?


  谢愚妮:“机考”节省考试资源,在考试的环节上,保密是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


  司法部委托了国内顶尖的公司来设计“机考”的安全系统,实践中,其他一些职业资格考试也采用了这样的系统,系统运行良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可以确保“机考”绝对安全。将试题数据和考生作答数据进行多重加密,确保数据安全,通过试题的乱序、选项的乱序,保证临座之间不能相互抄袭。在考试前15分钟-30分钟内进行试卷的传输,传输的时候也是分次、分批、分时的碎片化传输,以避免试题的泄露。(刘子阳)


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