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不敢任性,群众获得感与日俱增。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
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蓝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部署,并勾勒出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模样: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加速前行。
简政放权大刀阔斧,放管结合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持续发力,目前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800项,“放下去、接得住”“审批减少、监管不松”,各地各部门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的原则,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了地。
科学立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政府立法从保障中心工作到引领改革创新、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实现了立法科学化、精细化。各地严把制度关口,强调法制机构的立法主导地位,有效破解了立法部门化、争权诿责问题。
严格执法,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消除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不文明等现象,试点城市管理工委制度,统揽各项行政执法,并向街道下放行政执法权;各地各部门还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错案,终身追责。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已经驶入快车道,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久久为功,法治政府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政务生态清朗起来 ——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上) 本报记者 张 毅 彭 波年终岁尾,一张“法治地图”引人关注:
首都北京,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启动,老百姓办事无须满城跑;
省会南京,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人情案、关系案没了空间;
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宜宾,领导年终述法,法治建设成为政绩指标;
长江入海口上海,干部任前考法,让“法律没学好,区长当不了”变为现实;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各地各部门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探索、锐意创新,规范政府权力、改善公众服务的新举措纷纷出台。“权力清单”为政府依法行政划定醒目红线,实施简政放权管住干扰市场的“看得见的手”,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蹄疾步稳,法治政府建设向着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目标迈进。
记者近期在北京、江苏、四川、陕西等地调研中发现,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但有了“依法好办事”的法治共识,大多数地方还有了“事事纳入法治轨道”的自觉行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大家都按规矩出牌,原则性强了,把关严了,政务生态清朗了,干起工作来更充实、更踏实了。
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11月19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张保华和省法制办来的徐飞平处长聊得不亦乐乎:“我们也在搞培训,每年6次集体学法。”“今年还有1次,最近各部门又在问什么时候开班。”“省法制办有好的专家学者,要向我们多推荐。”“过几天去你那拜访取经,学学怎么把培训质量搞上去。”
当前,领导干部学法热情高涨。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已经在许多地方成为“必修课”。“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地各部门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无一例外地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列为重中之重。
“法律没学好,区长当不了。”2015年4月上旬,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区政府正、副区长,区法院院长、检察长等200多人参加了一场特殊的考试。考试题目全部是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4部法律的条款。按规定,成绩不合格的将参加补考,没有通过法律考试的将被一票否决。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秋萍介绍,“考试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提高他们的法治思维能力。”
学以致用,各级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大幅减少。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依法治省办主任杨天宗介绍,四川的领导干部年终不仅述职、述廉,还要述法。四川把法治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并严格执行法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法治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等14种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停职检查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等7类追责措施,目前已经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法治问责。
“发展心情再迫切也不能蛮干。”四川宜宾市市长徐进说,“这两年主城区拆迁3000户近65万平方米,没有一起行政诉讼。为什么?‘钉子户’有法律依据,政府就要让步、协调;他没有依据蛮不讲理,法律‘雄起’。”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自觉、法治水平明显提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大为减少。一段时期内“门庭冷落”的法制办忙起来了。宜宾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聂军说,现在1年干的工作比过去20年都多,市级行政复议近300起。在江苏省海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思健是个“红人”,有人开玩笑说:“市长要听他的!”原来,该市明确规定,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必须听取法制办意见并存档。海门市常务副市长成伟说:“决策合法合规才好顺利落地。”
发力“关键环节”,依法办事赢得效率和尊重
法律的生命在实施,行政执法的好坏,不仅检验着法治政府的成色,还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无疑,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至为关键的一环。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不时出现,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规范行政执法、杜绝执法犯法,成为各地各部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共同选择。
规范从培训开始,北京市朝阳区就成立了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不少于5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并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挂钩。”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法制办应诉科科长汪虎说。执法观摩、旁听庭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行政处罚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权力,但滥用自由裁量权导致“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屡见不鲜。“罚几百还是罚几万,是警告还是移送司法,全凭执法人员一支笔!”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总是怀疑受到不公正处罚而憋屈,而对执法人员而言,总是被人怀疑执法不公也挺委屈。
11月18日,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三楼会议室,一位穿着一身墨绿色制服、操着一口陕北口音的汉子走了进来。“早年我是当兵的,也就是‘最可爱的人’,转业走上城管岗位后,一度被人称为‘最可恨的人’!”他是红庙坡街道城管中队中队长陶靖,干了近20年的城管,“如今,工作还是这份工作,心理没那么憋屈了,原因在于我们有了标准化执法,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执法越来越规范,群众又对我们笑脸相迎了。”
“江苏很多部门、地市制定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卫说。今年6月1日,《南京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同一种违法行为有处罚幅度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划分若干裁量阶次,并列明每一阶次处罚的具体基准。
“明确、精细的执法规定,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既是规范,更是保护。”江苏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王巧全说,以前民警执法的一大难题就是面对形形色色说情的人,现在什么情况该罚、怎么罚都规定得清清楚楚,拒绝说情有了依据,即使想网开一面也无从下手,“‘请按规定来’,成了我们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最常说的一句话。”
从整合执法主体到减少执法层级,从理顺执法体制到完善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体制大刀阔斧的改革让行政执法人员充分体会到了“依法办事”带来的便利、高效和尊重。
政府守法带动群众信法,法治成为全社会最大公约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地各部门普遍把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法治政府的主导引领作用,不断培育法治文化,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公司向山东省即墨市工商局举报王某、姚某伪造营业执照等证件,冒用该公司名义贷款,请求工商局进行查处。12天后,工商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该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结果,还没等法院宣判,工商局便自行撤销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这说明了什么?“行政诉讼对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着倒逼作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侯勇说。
今年5月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新的行政诉讼法大幅降低了“民告官”的门槛,全国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大幅增长。
“上访三年不如上诉一年。”行政诉讼案件量的井喷折射出法治在百姓心中地位的提升。曾率领全家老少三年内几十次到县、市和省,3次上北京上访的郑明房颇有感触。因为承包的土地被人非法侵占,郑明房由种养殖大户变成了上访“专业户”。后来,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仅一年时间就先后打完了一审、二审两场官司,最终拿到了84万元赔偿款。
群众法治观念的增强,反过来也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思维的强化。近年来,多地探索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国锋介绍,“平谷区政府接受了区法院的司法建议,完善了程序,出台了意见,规定了7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情形,如今,应诉率超过了60%。”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既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法治思维的历练。
政府守法,群众信法。当法治成为全社会最大公约数,政府和群众就有了公平公正的良性互动。
“让行贿回归‘高风险’,有效发挥了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优化廉政环境的作用,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介绍,检察机关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以来,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超过500万次,并以年均40%的速度增长。
法律地位提升、法律信仰强化。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不但确立了目标,而且正在加速形成共识,迈出了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