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甘肃罚没收入近40亿元 来自公安等执法部门
28.05.2014 12:17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中国兰州网5月28日消息 5月27日,受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汇报了《关于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1年至2013年,全省罚没收入累计完成39.28亿元。
报告指出,全省罚没收入主要集中在公安、交通、检察院、法院、工商、审计、质监、物价、税务、城市执法、纪检等执法部门。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罚没收入上缴国库,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
分年度看,2011年,全省罚没收入完成10.56亿元,比上年增长30.01%;2012年,全省罚没收入完成1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7.9%;2013年,全省罚没收入完成16.26亿元,比上年增长30.5%,占全省公共收入的2.7%。分部门看,公安部门罚没收入累计完成13.03亿元,占全省33.2%;交通部门罚没收入累计完成5.32亿元,占全省13.5%;检察院、法院罚没收入累计完成4.44亿元,占全省11.3%;工商、审计、质监、物价、税务、城市执法、纪检等部门罚没收入累计完成16.49亿元,占全省42.0%。
据介绍,近三年甘肃罚没收入逐年增长,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公安部门罚没收入总量大、增速快。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交通违法案件处罚力度,罚没收入增长较快;同时,部分执法单位一次性罚没收入增幅较大,交通、工商、质监、城市执法等部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罚没收入稳步增长。此外,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以罚代管、明脱暗挂、变相挂钩现象,也是罚没收入有所增加的因素。(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高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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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2014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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