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近三年罚没收入增幅较大

28.05.2014  10:11

  原标题:我省近三年罚没收入增幅较大

  四大原因导致罚没收入增幅较大;建议全面梳理现行罚没收入管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省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昨日在兰召开

   中国甘肃网5月2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丁炜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5月27日至29日在兰州召开。本次会议的议程有,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审查批准《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草原条例(修订)》;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并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审查批准甘肃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甘肃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并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及其他事项。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首席记者丁炜娜)在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向会议报告了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据悉,2011年~2013年全省罚没收入累计完成39.28亿元,主要集中在公安、交通、检察院、法院、工商、审计、质监、物价、税务、城市执法、纪检等执法部门,但这项工作中存在重罚轻管、以罚代管、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的问题。

   四原因导致罚没收入近三年增幅较大

  近三年我省罚没收入逐年增长,增幅较大。增长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

  1.公安部门罚没收入总量大、增速快。近年来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电子监控等手段,加大对交通违法案件处罚力度,罚没收入增长较快。2013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323.19万辆,处理交通违法案件550.04万件,分别较2010年增加108.37万辆和469.72万件,年均增长14.6%和89.9%,当年公安部门罚没收入占全省的35.4%。

  2.部分执法单位一次性罚没收入增幅较大。2013年全省各级法院审结一批大案要案,罚没收入l.35亿元,较上年增加1.04亿元,增长332.4%。

  3.交通、工商、质监、城市执法等部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罚没收入稳步增长。

  4.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以罚代管、明脱暗挂、变相挂钩现象,也是罚没收入有所增加的因素。

   罚没收入存在“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严问题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我省罚没收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就是“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不严格,一些市县执法部门由于基础设施欠账大、编外人员工资无来源,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收支挂钩问题。如定西市政府2011年第8次会议纪要规定“市交警支队和城区大队罚没收入分别上缴市财政,原则上由市财政按100%的比例分别安排办案经费”。个别执法单位违规设置过渡户,延压罚没收入。如天水市、定西市个别交警、运管、城市执法部门延压罚没收入450.94万元,其中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2012年罚没收入27.4万元延压至2013年6月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个别执法单位向当事人收取现金罚款,未实行罚缴分离。个别执法单位票据使用不规范,管理不严格。其次是管理相对滞后。一些地方和执法部门重罚轻管、以罚代管,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如兰州、天水、定西三市交警支队与所属大队签订的《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均规定了处罚指标,其中天水市交警支队规定秦州城区大队民警人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达到1500起以上,大队年应查处违法总量100800起。

   部分执法单位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大

  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也是目前罚没收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项问题。部分执法单位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大,存在越权设立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问题。如兰州、天水、定西市个别交警、运管、城市执法部门对同一违法事实,按同一法规依据,作出不同行政处罚,其中定西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对4人无证经营道路运输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罚款。个别市县公共资源被企业、个人占用,受利益驱动,监控行为不规范、节点设置不科学,以罚代法、粗暴执法、滥用职权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最后是监管力度不够。

   重罚轻管、以罚代管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杜绝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解决执法部门职能交叉处罚金额弹性大的问题

  据悉,去年11月和今年4月~5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省2011年以来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予以了说明,同时给出了建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建议,应全面梳理现行罚没收入管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修订、清理和规范行政处罚法规规定,解决执法部门职能交叉、处罚条款模糊、处罚金额弹性大的问题。财政部门要推进综合预算体制改革,逐步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罚没收入年度预算编制办法,合理核定和编制罚没收入预算。

   建立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在昨日的会议上,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表示,我省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罚没收入收支情况出现的问题。首先是健全管理机制,修订《甘肃省罚款没收财务管理办法》,完善罚没收入收缴管理措施,严禁执法部门用罚没收入为BT项目回购担保。创新罚没物资管理方式,探索建立政府公物仓,由财政统一管理、统一拍卖、统一销毁、收入统一上缴国库,严防罚没物资损失和浪费。二是研究理顺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管理体制,建立省市县之间权责清晰、保障规范的管理模式,做到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经费保障相协调,有效解决人、财管理“两张皮”的问题。

  根据省财政厅提出的建议,全省还将严格票据管理。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要求,建立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严控罚没票据领用,强化罚没票据核销管理,落实罚没票据年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