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有效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近年来,岷县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为监督管理干部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突出审计重点,审计工作有的放矢。结合省、市审计工作安排部署,确定了年度工作重点和计划,全力落实岷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坚持“逢离必审”,并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问题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审内容,把“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支出情况作为评价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依据。去年完成责任审计22个单位26名领导干部,查出违规资金300多万元,责令归还原资金渠道70多万元,收缴县财政80多万元,罚没收入近3万元。
有效协调配合,审计工作推动有力。推行由纪检、组织、检察、审计、人社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上,各部门领导就各自工作职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意义进行介绍和宣传,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审定涉及领导干部的重大经济责任,并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新对策、新要求。各联席单位切实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合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选拔、任用同步进行。
充分运用结果,审计工作效果明显。坚持把审计结果的运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科学有效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把审计结果运用于干部的任用、日常管理工作中,运用于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工作中,运用于有问题的整改工作中,运用于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研判工作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队伍素质,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保障。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函督促加以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效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对领导干部的“审帮促”作用。(供稿:韩伟龙 责编: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