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8.01.2015  17:17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3521”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014年7月1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到省检察院专题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专项行动是履职接地气之策、作风连民心之举、效果显威力之功,体现了可贵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主动担当。
      “自侦”、“保促”、“双联”、“队伍建设”等多项工作得到省委和高检院领导的批示肯定;反渎、预防、纪检监察等多个条线先后在全国作了经验交流;在高检院通报的重要指标中,有11项位居全国前5、有18项位居全国前10;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检察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同比下降9.1%;13个检察院和15名检察官受到高检院表彰,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亮点一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本报讯(特约记者 王瑞成 通讯员 李婷)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作用,为甘肃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涉农检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挂牌成立1239个乡镇检察室和15557个检察联络室,选聘检察联络员21023名;一批涉农职务犯罪受到严肃查处,立案459件833人,对已违纪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407名乡村干部进行了挽救式约谈,使一批基层干部受到教育提醒;开展法律宣讲和警示教育4500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2530次,发放宣传资料近40万册,帮助建章立制685项,提高了农民的法治意识和基层干部的法治水平;督促22个涉农部门全方位公开惠农政策8类45项95个子项的实施情况,相关涉农部门清理纠正了一大批“优亲厚友”问题,仅低保一项,就督促纠正低保户错保9688户;起诉涉农刑事犯罪100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173人,调处涉农资金使用矛盾纠纷945件,活动开展以来,涉及惠农资金使用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工程预防: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围绕“3341”项目工程,全省检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发展、促进廉洁”专项行动。1279名检察官为737个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开展预防调查112件,调处征地拆迁、农民工欠薪等矛盾纠纷355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为企业办理手续97项,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批捕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497人,起诉657人;批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91人,起诉345人;立案侦查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88人,净化了投资发展环境;批捕诈骗、盗窃、侵占企业财产和侵害从业人员权益等犯罪嫌疑人1684人,起诉3541人,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涉企职务犯罪232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查询77925次,推动了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联村联户:兴办实事把群众利益高高举起
      省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双联”行动部署,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组织全院干警参与两当县核桃高接换优大会战;牵头开展深化“双联”暨“保民生、促三农”主题活动,严格检查验收,保障各项任务完成;省检察院联系村2014年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26.5%。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协调帮扶重点项目209个,帮助落实项目资金1.2亿元,发放惠农贷款1.35亿元,为联系村修建道路363.1公里、硬化连户道路及庭院1078家。2014年2月获全省双联行动“民心奖”。

  亮点二 积极促进平安建设

      本报讯(记者 甘政法 通讯员 王晗雅)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决惩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全力促进平安甘肃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016人,起诉22303人。其中,批捕职务犯罪嫌疑人269件327人,同比分别上升42.3%和32.9%,创历史新高;批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9279人,起诉11832人。
      为不断提升侦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省检察院专门出台了九项工作规定,以案件备案审查、案件指导、案件执法检查、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对可能判处死刑的命案加强审核、疑难案件分析研讨、完善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调查核实刑讯逼供违法行为、非法证据核查九个方面为抓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防控办案风险。这九项规定的出台,引起了省委和高检院的高度关注,被高检院作为先进经验向全国推广。
      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共起诉“地沟油”、“病死猪”、假劣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11人;围绕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起诉拐卖妇女儿童,侵害在校学生、农村留守老人等犯罪113人。从严惩处了一批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在办理杨国玲、孙卫东、杨映祥、吴继德等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时,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托重案组攻坚大要案等集中办案的模式,保证了案件质量。
      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省检察院还创新性规范了公诉介入命案侦查的做法,与省公安厅联合,对同步介入命案侦查的工作机制、介入方式等作了规范。同时,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亮点三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本报讯(特约记者 王瑞成  通讯员 王晗雅)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着眼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促进国家公权力规范运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用权。
      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69件1439人,同比分别上升10.1%和5.1%。其中,贪污贿赂686件1077人,渎职侵权183件36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02亿元,同比上升109.7%。特别是大案要案和重特大案件大幅上升,同比分别上升29.3%、45.9%和9.5%。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吴继德、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马秉虎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严肃查处。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各地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了“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等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88人,净化了投资发展环境,也使基层干部受到了教育警醒。
      “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公正执法,实事求是办案,让事实作主题发言;要突出法治引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综合施策、集中攻关;要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困、不把成绩当包袱,目标正义、程序正当、信息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正是这种法治思想先导,让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在案件侦办前期,全省检察机关就通过媒体将案件情况向社会公布,实现案件信息公开;对于查办的重大案件,省检察院还进行微博直播,在杨林案和史勇案的庭审过程中,“甘肃检察”官方微博同步发布“庭审直击”353条。同时,办案人员还多方收集资料、梳理案件脉络、剖析造成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案件质量与效果的统一,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让腐败在法治的阳光下无所遁形。

  亮点四 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本报讯(记者 甘政法 通讯员 叶茜)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努力实现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地检察机关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违法采取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违法行为积极提出纠正意见,促进侦查活动规范化进行。 2014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该立未立案件429件、撤销不该立而立案件644件;纠正该捕未捕638人、该诉未诉487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05人、不起诉227人。通过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抗诉一体化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951件,提出刑事抗诉124件。健全刑罚执行监督机制,清理纠正久押不决104人、脱管漏管293人次。针对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服刑人员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监假保违法问题470人次,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通过不断推进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9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35件,法院采纳率分别为65.7%和95.6%;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2件,法院再审后原裁判改变率为75.3%。依法查办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260人,同比上升111.4%;查办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57人,同比上升35.7%。同时,积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努力推动控告、申诉一体化,上下控申一体化的工作模式,认真开展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依法妥善办结涉检信访案件6336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亮点五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

      本报讯(记者 甘政法 通讯员 叶茜)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根据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司法改革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认真做好检察改革安排部署工作。省检察院成立了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班子,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梳理了改革任务重点,明确了工作责任,设定了落实时限,切实使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共推出改革举措33项,进一步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着力做好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国五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搭建检务公开平台,省检察院在全省政法系统率先开通了“两微一端”,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共向社会发布法律文书787份、重要案件信息467件次、案件程序性信息7998件。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行。
      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省检察院出台涉检信访工作意见和协作办法,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共享、息诉化解联动、第三方参与化解等机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6336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决的2011件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工作。
      积极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围绕执法活动监督,出台案件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等15项制度,试行民事检察和解、层级对应式申诉、诉讼违法行为调查3项制度。围绕防范冤假错案,出台非法证据核查、侦捕诉衔接、听取律师意见等9项制度。围绕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制定试点方案并经省委司改领导小组批复后在全省推行。通过以上举措,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运行。

  亮点六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本报讯(通讯员 李婷 张建文)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的目标,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专业化建设,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一年来,省检察院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及政治工作的主线,积极探索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良性机制,促进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坚定理想信念,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县两级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开门纳谏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梳理查摆“四风”及执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并逐个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省检察院通过“八个一”举措,认真解决党员干警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党员干警思想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打牢了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全省检察机关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升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学习、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专题培训、岗位练兵、业务实训等方式,开展全员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61期,培训干警10400余人次。按照“走出去、提层次、上水平”的要求,加大检校合作力度,省检察院联合北京大学等高校举办3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省检察院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明确好干部的选任标准、条件、方式和程序。全省检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研究制定了集测评、推荐、实绩、考试、考察、适岗于一体的选拔标准和选任程序,调整交流选任51名处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激发了队伍活力,选任干部工作受到高检院政治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肯定。

  亮点七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讯(记者 甘政法 通讯员 南茂林)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抓党建、促业务的理念和思路,积极强化措施,加强班子和机关党建工作,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和制度建设,省检察院通过对党建工作27项责任清单分类明确,建立健全33项班子成员党建方面的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和谈话制度,并将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关于办案纪律的24个规范性文件和省检察院制定的13个规范性文件编印成册,发给每位干警,着力增强规章制度的“防腐”和“保险”作用;针对省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114条意见和建议,分类制定266条措施并逐条研究落实,组织邀请代表视察、座谈等1108人次,办理代表委员转信、来函等124件,及时反馈了办理结果。省检察院加强与代表联络工作的做法,被全国人大办公厅简报刊发。
      全省各级检察院认真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和省直机关率先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廉政风险警示、履责情况通报等6项制度。按照履行主体责任的不同层级,分别制作“主体责任提示牌”,针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逐人逐岗制作“岗位廉政风险警示牌”,时时提醒检察干警履职尽责、抵御风险。各级院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高检院有关要求,带头依法办事、带头抵制“四风”、带头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了表率作用。各地还通过会上强调、会下提醒、严格问责,在工作各环节设置了“隔离墙”、架起了“高压线”、划定了“地雷区”。
      通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廉洁运行。

  亮点八 夯实检务保障基础

      本报讯(记者 甘政法 通讯员 史永强)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检务保障,大力推进侦查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为执法办案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和技术基础。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争取配套资金,全年争取财政预算同比增长7.88%。同时,合理安排基本支出,坚决杜绝了超范围开支、奢侈浪费现象;规范压缩三公经费,在较去年压缩13%的基础上再压缩5%;倾力扶持基层发展,为14个市县级检察院争取到中央、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2743万元,有效推动了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进程。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项目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办法》,规范了机关建设中的招投标工作。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省检察院电子数据实验室作为全省检察系统目前唯一具有电子数据鉴定资质的机构,被高检院确定为首批30家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云平台接入试点单位之一。2014年,省检察院电子数据鉴定实验室共为各级检察院出具鉴定书89份,1名鉴定人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称号。
      为进一步加大案件信息的共享,提高办案效率,省检察院及时启动运行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四级检察机关案件信息跨部门、跨地域流动,推动了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统一业务系统运行以来,共录入案件77754件、法律文书233229份,解决各类问题2100余件。
      电子检务工程是高检院部署开展的一项关系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2014年1月起,省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启动了电子检务工程项目的调研论证,形成了“可研报告”,在高检院组织的专家评审中顺利通过评审。该项目的建成,将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一个涵盖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数据库的完整、先进的检务信息化应用综合平台,从而实现对检察业务全过程的规范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