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8.10.2014  20:16

10月28日上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要求,根据厅党组《关于在厅系统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总量处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议组织全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省环保厅直属单位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措施》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省委王三运书记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通报了今年以来总量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方面,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另一方面,加大了相关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经成为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提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高度。全处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常抓不懈,切实抓紧抓好。 一要 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要努力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廉洁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政策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要 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尽责。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廉政纪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三要 严格要求,确保廉洁自律。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在观念上要做到“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做到“四慎”(慎微、慎思、慎欲、慎独),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法问题的发生,努力做到廉洁自律。

会议还就进一步做好后两个月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