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布14类考试安全应急事件及处理流程

29.05.2015  11:30

5月28日,兰州市下发《兰州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定了14类考试安全应急事件,包括试题(卷卡)运送延误和遗失泄密、考生个人信息被泄露和盗篡改、互联网涉考有害信息及利用高科技作弊、交通堵塞导致考生无法按时赴考和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的具体处理流程。一旦出现大面积堵车并导致大量考生(单一考点1/3考生)迟考误考事件,可请示省级考试应急中心决定是否增加和延长考试时间。另外,忘带有效证件可先进入考场考试。

堵车致考点1/3考生迟到可请示延长考试时间

考前,一旦试题(卷卡)在命制、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遭抢、遗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或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和道路阻塞,发生运送延误时,立即报告上级考试机构和本级应急指挥部,请求公安、交通、保密部门应急响应。关于交通堵塞导致考生无法按时赴考的应急处置,考前应对部分考点周边交通线路临时更正调整,开展考试期间交通拥堵整治专项行动,并推出考试期间交通便民措施,设立考试期间交通堵塞监测点,及时报告道路交通状况。考生、考点和市民一旦发现周边交通堵塞,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或考点学校、考试机构报告,请求应急响应。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交通管制措施,让考生和考试车辆先行。一旦出现大面积堵车并导致大量考生(单一考点1/3考生)迟考误考事件,可请示省级考试应急中心决定是否增加和延长考试时间。

考生相貌与两证一册不符可禁止入场

在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如考生忘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核查照片与考生本人相符时允许入场考试,通知其家长等将证件送达考点,考后及时核实确认,经核实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时,取消考试资格。如发生考生准考证重号,应先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查明重号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及考试地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若发现考生本人相貌与身份证、准考证、考场考生名册上的照片不符,在考生未进入考场前,禁止其入场;如是开考后检查发现的,先答题,结束后请场外流动监考人员(巡视员)将考生带至考点办公室。如果考生不服从管理或扰乱考场秩序,立即报告主考,请有关人员将其带出考场并按有关规定记录。核实情况,如系替考等要求考生写明情况并签字;如果考生不写情况和签字,告知考生本人违纪情况后,填写《违规通知单》和《考场违纪记录单》并签字上报。

考试中使用通讯工具将进行暂扣

根据预案,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暂停拆封,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与监考人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启用备用卷。将有问题试卷交还试卷保管室封存备查,并立即上报上级考试机构。如无备用试卷,按照上级考试机构要求执行,延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应予补足。

若发生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如果是进行语音通话的,暂扣通讯工具,立即制止,通知场外流动监考人员(巡视员)调查电话来源,在考场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对于影响其他考生和考试正常进行的,应当终止其考试;如果是通过文字短信形式进行通讯的,暂扣通讯工具,通知场外流动监考人员(巡视员)保留文字短信等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查信息来源,在《考场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在考场外监测到使用通讯工具传送答案的,暂扣通讯工具,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查找作弊考生。根据监考人员报告的情况,进行相关调查(主要调查是否群体作弊,是否有场外组织人员答题的可能性)、保留相关证据,填写、送达《违规处理告知书》。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信息来源:西部商报 马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