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

26.12.2020  22:30

12月24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赵兴绪主持召开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1次全体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柴强,以及23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2020年下半年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人员名单,通报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情况。委员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了无记名投票,决定授予学术型博士25人、专业学位博士1人,学术型硕士31人、专业学位硕士48人,普通本科学士18人,成人本科学士38人。

会上,委员们就如何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了讨论。副校长郁继华表示,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标准、明确权责,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含金量”。柴强表示,要充分发挥学科组的集体智慧,辩证分析“”与“”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标准,创造优质的培养环境,鼓励研究生开展有价值的科研创新。

赵兴绪在总结讲话中指出,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动谋划好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十四五”规划;要严把生源管、过程关和质量关,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责任意识,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