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叫停承诺书 重新签劳务协议

02.11.2014  07:10

    连日来,关于高龄环卫工人被令签“生死状”的报道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也掺杂着各种声音。那么,对于高龄环卫工人的安全问题,环卫部门是真的撒手不管还是这其中存在着隐情呢?11月1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先后采访了城关区环卫局局长、该局人事科和保洁站负责人及几名一线环卫工人,发现这件事真的另有隐情,同时已叫停承诺书签订行为,并将与环卫工签订劳务协议。

    环卫职工保障有增无减

    当天记者来到城关区环卫局,该局人事科长朱家奎讲述了事情原委。他说,根据省政府令(第8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环卫局超过50岁的女性和超过60岁的男性职工,无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这部分人员本应该劝退,但大部分环卫工家庭困难,而且自身没有其他技能,根本不愿意放弃这份工作。为更好保障环卫工合法权益,环卫局参照国家工伤赔付标准,经城关区委区政府同意,于去年12月起由政府全额拨款,为所有临时用工人员购买商业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其中意外身故保额60万元,意外医疗5万元,住院津贴150元/天,救护费1200元。朱家奎同时说,虽然按规定超龄环卫工无法办理工伤保险,但政府购买商业险不仅填补了这方面缺陷,而且比之前的工伤保险保额还要高出很多,应该说更好地保障了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非常珍惜这份工作

    环卫工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他们真的不想放弃这份工作吗?记者又来到该局清扫队保洁二站进行采访。今年53岁的张春梅在环卫一线干了10年,按照规定她也在被劝退的范围之内。张春梅说:“三年前,环卫局对我进行了劝退,接到消息后我真的快崩溃了。爱人2003年因癌症去世了,在家里我既要伺候83岁的婆婆,又要供22岁的儿子上大学,年学费和生活费加起来近3万元,为贴补家用我除了扫大街,还在下班后兼职。如果真的把我劝退了,那这个家就无法维持了,所以我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而负责甘南路西段保洁的赵慧清也说,她和张春梅一起被列入劝退名单。 

    “我们这些人家庭条件非常艰苦,有个工作还能勉强过日子,但要是丢了这份工作,那就真的不知道这日子该怎么过。当初被劝退后,好多人都是哭着闹着才回到了自己原来岗位上。

    将与环卫工签劳务协议

    针对承诺书一事,环卫工也是说法不一。今年57岁的李源将在几年后也要面临同样被劝退的问题,他对环卫局的这种做法表示了肯定。他说:“如果等我60岁时环卫局还要我干,那我肯定会继续干下去的,理由和大家都差不多。至于承诺书嘛,我们都表示理解,也许部分人还没理解这事的本意,所以才会出现一些不同的声音。你想想,政府全额拨款为不符合规定的职工买保险,怎么能说是对我们的安全不管呢?”而作为城关区环卫局,朱家奎也表示,当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后,环卫局立刻就此事咨询了司法部门及律师,发现不管在承诺书的拟定,还是在措辞上均存在不妥之处。目前已叫停与保洁员签订承诺书的行为,同时局里为此行为作出深刻反思。下一步,环卫局将与环卫职工重新签订一份合法的劳务协议,来确定彼此的用工关系。

    按规定六百人要被劝退?

    超龄环卫工不愿意离开工作岗位,环卫局为保障职工权益买了保险,既然双方都是基于好的出发点,如何会演变成今天这种局面呢?该局局长严刚说,在对待这些超龄职工的问题上,环卫部门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他说:“目前城关区清扫保洁队共有1600多人,且50到60岁的人数占比大,是保洁队伍的主力军。其中超龄人数多达600到700人,接近一半。如果按照规定,这些人理应全部清退,但这些职工几乎都是低收入家庭,失去这份工作等于断了经济来源。而且他们在环卫局工作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大有人在,大家相互都有了感情,彼此都有一些不舍。所以,虽然这些环卫工无法办理工伤保险,但是区委区政府还是决定全额拨款,为所有临时性用工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且远远高出原有工伤保险的保额。”一个是表达诉求,一个是满足要求,这样充斥着人情味的事如何会出现不和谐的一幕。看来具体事情需要具体对待,特别在对待特殊岗位、特殊群体的这个问题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记者杨晟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