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龄环卫工被令签“生死状”追踪:撤销不妥“承诺书” 将重签劳务协议

02.11.2014  12:10

    原标题:城关区环卫局回应“高龄环卫工发生意外不负责”事件 撤销不妥“承诺书” 将重签劳务协议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连日来,关于“兰州城关区高龄环卫工人须与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意外,单位将不负相关责任”一事在网络上吵得沸沸扬扬。11月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兰州市城关区环卫局有关负责人,然而事实却并非全如网络所言,其中的是非曲直可谓一言难尽。

     高龄环卫工占城关区近一半

    城关区环卫局人事科科长朱家奎称:“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环卫局超过50岁的女性和超过60岁的男性职工无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城关区环卫局局长严刚介绍说,在对待这些超龄职工的问题上,环卫部门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严刚告诉记者:“目前城关区清扫保洁队一共有1600多人,在这些人当中,50-60岁的职工大多数是保洁队伍的主力军。其中,超过工伤保险年龄范围的人数多达600-700人。如果按照规定,这些人理应全部清退,但这些超龄职工几乎所有人都是低收入家庭,失去了这份工作就等于没有了经济来源。

    环卫工合法权益并非完全无保障

    朱家奎认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这部分人员本应该劝退,但大部分环卫职工属于低收入家庭,自身没有其他技能,根本不愿意放弃这个工作岗位。

    为了更好地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参照国家工伤赔付标准,经城关区委、区政府同意已于2013年12月起,由政府全额拨款,为城关区环卫局所有临时性用工人员购买了商业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其中意外身故保额60万元,意外医疗5万元,住院津贴150元/天,救护费1200元。

    朱家奎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超过年龄限制的环卫职工无法办理工伤保险,所以政府出资填补了保险上的缺陷,而且比之前的工伤保险保额还要高出很多,反而更好地保障了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

    将与环卫职工重新签订劳务协议

    针对承诺书一事,朱家奎表示,当新闻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城关区环卫局立刻就此事咨询了司法部门及律师,发现不管是在该承诺书的拟定,还是在措辞上确实存在不妥之处。已于第一时间叫停与保洁员签订承诺书的不当行为,并为此行为作出深刻反思。下一步,环卫局将与环卫职工重新签订一份合法的劳务协议,来确定彼此的用工关系。 (通讯员 陈国伟 记者 范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