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检察长听取省院案件管理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

30.03.2018  17:14

      3月29日,省院案管办就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向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作专题汇报。朱玉在听取汇报后,对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做法、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今后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提出六点要求即要聚焦主责主业、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要突出精细化管理、要注重科技手段运用、要着力提高检察工作质效与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朱玉要求省院案管办既要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也要聚焦案管工作内部监督管理这一主责主业,在认真做好案件受理、涉案财物管理、统计信息监管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态势分析等重点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要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度参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工作职能,运用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监督成果,促进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到位。案官部门要做好改革效果不间断监测评估,重点对办案组织运行、权力清单落实、办案程序规范等与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有关的内容做好监督管理。要在案件管理工作中发挥“工匠精神”,突出精细化管理,做到管理手段科学,监督成果精确。要打造好“标准化”、“可视化”工程,使案件管理各项业务有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提升监督管理效果权威性。省院案管办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办案情况通报、核心数据分析等数据信息运用工作,使案件管理的各项要素体现在精准的数据、全面的分析、科学的研判上来,通过全面盘活信息资源促进案管工作高水平发展。案管部门要继续发挥好协调组织作用,着眼于“智慧案管”建设,在深化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好信息技术工作需求,使智能化的现代科技手段能够与案管工作平台、工作手段、工作重点相融合。同时,要主动投入智慧检务建设当中,为其他条线信息化工作开展提供更多经验和技术支持。要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服务于全省检察工作发展大局,顺应检察改革新形势,不断强化案件管理各项职能。要展现出各项管理措施的特点,发挥好监督成效的合力,通过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在促进案管工作提档升级同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与检察公信力。省院案管部门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注重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分析在当前形势下案管队伍的人员结构、检察官配备等情况,调研摸底基层案管干警的所需所求,掌握清楚人员素能方面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努力将案管队伍打造成一支擅学习、能攻关、懂技术、会管理的优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