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查快办不拖延 严肃问责动真格 ——我省查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问题综述
岁末年初,随着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一场督察全省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环保大考”拉开序幕。面对中央“铁腕治污”的信心和决心,全省各地积极保障和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各项工作,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认真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生态环境破坏、河道污染,废水、废气、废渣随意排放,噪音、粉尘、异味扰民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短短十多天,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的前12批560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中,已办结284件,办结率50.71%。其中,责令整改126家,立案处罚109家,处罚金额924.3378万元,查封扣押8家,关闭取缔70家,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1人,约谈129人,问责312人。
破坏林地、非法采砂主管部门被问责
12月1日,临夏州接到督察组转办的“临夏州东乡县唐汪镇多家砂厂采砂严重,破坏周边河道,且一直无人管理”的第一批函件。经排查核实,东乡县唐汪镇区域现有马巷、张家、汪家、唐家、河沿、照壁山6处采砂点,举报情况属实。针对这一问题,东乡县对6处采砂点依法进行了取缔,全面拆除了相关生产生活设施,责令对采砂现场进行回填平整,通过复垦、植树种草等方式恢复生态。县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对6处采砂点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335778元。县公安机关对涉事6处采砂点的7名负责人进行相应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县纪检监察部门在初核基础上,启动问责程序,对县主管部门水电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唐汪镇镇长和分管负责人、参与开办采砂的两名村干部共6人给予党纪处分。
12月3日,有电话投诉“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杨家山村华奥采石场开山炸石,毁坏村民有林权证的林木,破坏环境”的问题,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受破坏林地权属为关子镇唐家山村杨家山组83户村民所有,但因户均面积过小,林地未具体划分到户。根据《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华奥公司擅自占用2.8亩林地进行开采,该林地在采矿区域内,未办理林地临时占有手续,属违法破坏林地行为。秦州区已责成华奥公司立即停止矿山一切作业行为,由区森林公安分局责令对已破坏的林地限期恢复原貌,并处以56028元罚款。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职责,秦州区纪委已对区林业局局长、关子镇镇长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林业局分管领导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藉口林分站站长行政记过处分。
废水直排、河道被污染立即停产整改
12月3日,群众电话举报“庆阳市镇原县甘肃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排”。镇原县马上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2012年11月污水处理站拆除后,当年再未进行生产,产生污水分别为2013年8700吨、2014年8400吨、2015年7500吨、2016年7月1日前7800吨,以上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茹河。2013年以来,镇原县环保局就金星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已拆除而擅自启动生产、产生的洗瓶及冲洗车间废水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先后6次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停产整改。2016年6月3日,庆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就此问题委托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污染物因子符合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同意将该企业产生的生产污水接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镇原县住建局于2016年7月1日将金星公司污水接入县城生活污水管网,由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016年9月25日至今,企业全面停产。12月9日,镇原县政府向金星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由县工信局、环保局负责监督落实环保措施,环保措施未通过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镇原县委、县政府对县工信局、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12月2日,有群众来电反映白银市靖远县东安镇平川红柳村长滩沙湖处一排污口污水排入黄河。经排查,查出废水排放口4个,分别是靖远县永盛砂厂生产废水排口、甘肃靖远鸿泰番茄加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口、平川区电厂嘉馨花苑住宅片区生活污水排口和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采取的查处措施是:1.靖远县环保局对其辖区内永盛砂场下达了停产整改决定书。2.甘肃靖远鸿泰番茄加工制品有限公司停产。3.嘉馨花苑住宅片区相关单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将生活污水临时采用污水吸污车拉运至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4.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后排放。
工业粉尘、噪音长期扰民罚款整顿不手软
12月4日凌晨1时许,武威市信访组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的反映“凉州区怀安镇北河村的富山煤炭市场,每天24小时产生煤粉尘污染空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凉州区政府连夜派出调查组深入现场取证,拍照后现场认定武威市富山煤炭市场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对贮存的部分煤炭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凉州区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怀安镇等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12月8日,凉州区环保局给武威市富山煤炭市场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万元。凉州区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怀安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6人,已向凉州区委、区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位于白银市白银区的中材甘肃水泥有限公司烟粉尘、噪音扰民的环境问题,先后被市民投诉3次。接到信访投诉问题的交办通知后,白银市立即组织环保部门展开调查工作。经查情况属实,这家公司煤和原料临时堆场不规范,危废储存点未设置标示,监测发现窑头颗粒物均值超标1.86倍,厂界噪声厂东、厂西昼间分别为60.3分贝、67.5分贝,厂西夜间为53.7分贝,均超过生产标准要求的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限值。白银区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罚款34.1567万元,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目前停产整治。
“锁定”异味污染源一公司被移交司法机关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指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兰州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兰州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垃圾临时堆放场等几处异味扰民问题,12月3日,兰州市环保执法人员对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发现周边确实存在异味污染问题,因该发电厂附近有市城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和城关区肖家窑垃圾临时堆放场,且三个污染源相距特别近,均不同程度存在异味问题。12月6日,兰州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此问题。在综合听取专家、部门意见建议后,提出了增加钢体搅拌层、安装吸风排口、集中抽取燃烧、加强喷淋除臭、严格车辆冲洗、实施密闭运输、土膜结合覆盖等短期整改措施,以及开展垃圾和污泥处置规范建设研究、引入先进技术、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循环产业发展等长期建设目标。市里立即启动问责程序,截至12月7日,先后由市纪委对市建设局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城关区、皋兰县政府、市城管委、市建投公司分管领导及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告诫约谈,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城关区、皋兰县、市建设局、建投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其中诫勉谈话4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市环保部门根据相关证据,已将丰泉公司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记者马瑜 朱宇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