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短缺药品企业监测预警报告制度

10.05.2018  10:21

  在全省已设立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276个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近日,省卫计委决定前移预警端口,将部分生产配送企业纳入监测哨点,建立短缺药品企业监测预警报告制度,进一步精准掌握全省药品供应信息,保障临床必需、急救短缺药品的供应。

  省卫计委明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及阳光采购平台中标、挂网药品的生产企业全部列为监测哨点,监测所有中标、挂网药品品种。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短缺储备药品模块中,直接挂网药品配送企业及10家配送网络覆盖面广、供应服务较好的重点配送企业也列为监测哨点,负责监测各自经营配送的药品品种。其中,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报告由于原料短缺、企业生产线改造、药品GMP认证或调整生产品种等原因导致药品不能正常生产供应的品种,如实填报不能正常生产供应的短缺品种,并至少提前90天报送相关监测信息。药品配送企业重点报告由于供应量不足、供应不及时、不能及时足量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求的品种,每月30日前填报当月本企业短缺药品信息,按月进行零报告。

  所有参与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均有义务接受短缺药品原因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反馈相关情况。省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汇总、整理监测哨点报送的数据,结合调查情况,分析短缺原因,会商提出应对措施。短缺药品企业监测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进行考核,并定期进行通报。(记者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