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立短缺药品企业监测预警报告制度

10.05.2018  10:20

      在 甘肃 省已设立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276个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近日,甘肃省卫计委决定前移预警端口,将部分生产配送企业纳入监测哨点,建立短缺药品企业监测预警报告制度,进一步精准掌握全省药品供应信息,保障临床必需、急救短缺药品的供应。

  甘肃省卫计委明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及阳光采购平台中标、挂网药品的生产企业全部列为监测哨点,监测所有中标、挂网药品品种。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短缺储备药品模块中,直接挂网药品配送企业及10家配送网络覆盖面广、供应服务较好的重点配送企业也列为监测哨点,负责监测各自经营配送的药品品种。其中,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报告由于原料短缺、企业生产线改造、药品GMP认证或调整生产品种等原因导致药品不能正常生产供应的品种,如实填报不能正常生产供应的短缺品种,并至少提前90天报送相关监测信息。药品配送企业重点报告由于供应量不足、供应不及时、不能及时足量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求的品种,每月30日前填报当月本企业短缺药品信息,按月进行零报告。

  所有参与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均有义务接受短缺药品原因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反馈相关情况。甘肃省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汇总、整理监测哨点报送的数据,结合调查情况,分析短缺原因,会商提出应对措施。短缺药品企业监测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 诚信 管理进行考核,并定期进行通报。(来源:甘肃日报 记者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