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6〕2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2016年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9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甘肃政务服务网省政府工作部门“网上行权”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7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有关要求,提出2016年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把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成服务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的“便捷网”、“明白网”,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加快推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把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成约束各级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法规网”、“纪律网”,努力提高政府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基本遵循
(一)全面推进“网上行权”。 不断建立健全权力事项信息公开、流程优化、限时办结、动态管理和更新维护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省市县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推进数据交换共享。 加快建设人口、法人、电子证照和监管信息等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相关基础信息的梳理、采集、更新和交换共享工作,确保信息内容的完整、规范和动态更新,为“网上行权”提供支撑,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强化统一集约建设。 各级政府部门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的网上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建设;确有必要单独建设的须报同级政府办公室(厅)备案,并明确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的内容和形式;已建成的网上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要做好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网功能,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1.优化网站群界面。加大创新力度,突出甘肃特色,重点优化细化政务服务网省级主站、市州和县市区子站板块设置、栏目布局、页面风格等,不断丰富网上办事事项,完善网上服务能力的星级评定和用户评价功能,切实改进用户体验,让群众办事更方便、让政府服务更高效。(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完善政民互动功能。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建立健全留言办理机制,通过建立“我要建议”、“我要投诉”、“我要咨询”等互动栏目留言反馈结果评价和评分功能,推动留言回复质量提升;建设“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功能,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丰富阳光政务内容。动态管理和及时更新“权责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继续公开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负面清单”、“事业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综合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充实完善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牵头单位:省审改办、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建设及推广移动端应用。建设政务服务网移动应用客户端及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平台,将甘肃政务服务网面向公众提供的网上公共服务延伸到移动端,为公众提供随时随地获取政务服务的渠道,打造“掌上政府”。(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部门“网上行权”,促进政务服务方式创新。
5.完善行政权力事项信息。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细项流程图的梳理加载审核发布工作,及时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下放情况和行政权力事项细项流程图动态调整情况,对行政权力事项库中的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细项信息进行调整更新,确保权力同源、统一规范、完整准确。(牵头单位:省、市州、县市区审改办;责任单位: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加快实现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事项“网上行权”。在省政府工作部门实现行政许可类事项“网上行权”的同时,加快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9大类权力事项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运行,不断提升企业和公众网上办事程度,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牵头单位:省审改办、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16年底前)
7.推动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一口受理”。推进政府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督促部门将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通过内部职能整合和充分授权,强化“一站式”审批服务。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含子项)原则上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牵头单位: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办公厅(室);责任单位: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探索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网上身份认证体系和电子证照数据库,推行证照批文网上比对查验;建设非税收入网上缴费系统,实现网上缴费;探索制定电子印章、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子文件信息管理;提供证照批文快递服务接口,支持证照批文快递服务。通过逐步解决网上政务服务的难点问题,探索推行省政府工作部门部分行政权力全流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大力推进市县政府工作部门“网上行权”。加快推进市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和市县两级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子站对接,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子站进行“网上行权”,推进“网上行权”全省覆盖。(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行政许可类事项“网上行权”市州政府2016年4月底前完成,县市区政府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9大类权力事项“网上行权”持续推进)
10.优化完善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完善权力事项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等功能,加强审改和政府工作部门对权力事项的动态管理;建设权力运行信息管理子系统,通过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将省、市州及县区的办件信息汇集到统一的权力运行信息库,实现权力运行信息与权力事项信息的实时比对,确保“权力同源”和依法行权。(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审改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11.编制并发布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依托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库,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加载、审核、发布以及动态维护更新管理;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完成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网上发布,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省审改办、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12.推进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咨询。按照外网受理、专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原则,建设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事系统并完善留言反馈等功能,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对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申报、在线办理、统一反馈、统一查询;对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提供全程网上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社会公众和法人单位的疑问。承载并运行公共服务事项的各部门自有办事系统,要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事项办事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逐步打造省级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审改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
13.推进市县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咨询。各市州、县市区要参照省级做法,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编制并发布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加快改进完善政务服务网市县子站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事和留言反馈系统,实现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牵头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任务,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14.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优化完善甘肃政务服务网省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不断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和平台稳定性,为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监管信息的交换共享提供支撑;加快推进市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立数据交换监控系统,实现对数据交换中心、交换节点、交换通道以及数据比对、交换、共享、整合、入库等全过程的实时监控,为掌握数据交换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及故障提供技术保障。(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州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15.完善政务服务网注册用户认证功能。加快推进与省公安厅等部门人口信息库的技术对接,初步实现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比对;通过政务服务短信平台与注册用户互动,实现用户信息的真实性校验。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功能,综合运用个人信息验证、企业法人信息验证、手机号码有效性验证等手段,确保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16.初步建立法人信息共享库。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加快推进与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质监局和省地税局等部门自建法人数据库的数据交换共享,初步建立法人信息共享库,为推行全流程“网上行权”提供支撑。(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17.初步建立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库。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公安、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存量证照信息的归集,及时汇集相关部门的增量证照信息,初步建立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库,为跨地区跨部门“网上行权”提供证照比对、在线查询等服务,减少不必要的纸质材料提交和人员往返,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18.初步建成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加快推进与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及有市场监管职能的省政府工作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加快推进各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管理信息、运营信息、统计信息等监管信息的整合,初步建成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编制监管信息共享目录,实现部门间监管联动。(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19.持续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在法人信息、电子证照和监管信息共享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推进甘肃政务服务网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人口库、空间地理信息库的技术对接,逐步实现若干基础信息资源库数据交换共享,为政府部门“网上行权”、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及在线业务协同提供支撑。(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平台建设相关解决方案、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办试点要求,在甘肃试点成果基础上,梳理总结其他省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建设模式,编制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的解决方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办法,配合国办完成相关解决方案、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办法的评审、修订及发布等工作。(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五)强化政务服务网应用推广和运行监督。
21.建设政务服务网行政效能监察系统。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汇总各地区、各部门行政审批等业务系统的办件数据,初步实现对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和满意度采集等,方便监督部门实时掌握业务办理进程,督促工作人员按时办结事项,解决办事推诿扯皮、积压不办等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
22.建设政务服务网综合管理系统。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汇集整合政务服务网网站群、统一身份认证、权力事项管理、行政审批等系统的业务数据,初步实现甘肃政务服务网业务数据汇总分析、查询统计以及数据交换监控、硬件资源监控和内部互动交流等,满足甘肃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需要。(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
23.加大甘肃政务服务网应用的宣传推广和交流力度。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多角度、多形式推广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应用,让更多公众、企业了解和使用甘肃政务服务网。抓住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机遇,加强与兄弟省市的交流力度,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多种方式,强化学习交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完善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功能和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以建立政府大数据平台为核心,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24.逐步建立政府大数据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完成甘肃政务服务网与相关部门的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技术对接和数据交换共享,以推进若干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行政权力事项库、公共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监管信息库等)共建共享为突破口,逐步构建政府大数据平台,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探索制定政务信息共享目录,明确可供共享的信息名称、数据格式、提供方式、共享条件、提供单位和更新时限等,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向社会有序开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基于政府大数据平台的二次数据开发利用,让大数据为优化政府服务和市场监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切实加强运行保障工作。
26.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根据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建设进度情况,逐步构建“1+N”的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与管理制度体系。2016年重点制订《甘肃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暂行办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技术支撑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为甘肃政务服务网长效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审改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进一步制订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在持续修订完善《甘肃政务服务网办件信息库接口规范(试行)》等已发布的技术规范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制定《甘肃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库接口规范》、《甘肃政务服务网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接口规范》、《省政府工作部门自有办事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技术对接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为甘肃政务服务网各业务系统对接提供技术指导。(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强化日常运行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强化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晒权”、“行权”和“监权”管理,及时动态更新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理流程等,建立健全“我要建议”、“我要咨询”、“我要投诉”等互动栏目长效办理机制,加强“网上行权”督办力度,确保甘肃政务服务网运行实效。加强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建立技术管理团队,强化对甘肃政务服务网各业务系统、电子政务云平台和甘肃省政务专网的运行监测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甘肃政务服务网安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审改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办公室(厅)要加强政务服务网建设和运行工作经费保障,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政务服务网建设和运行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审改、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将向居民和企业提供网上政务服务纳入日常工作,动态更新本地区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扶贫清单等信息,及时办理和回复社会公众和法人单位提交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相关留言,确保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政务服务运行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考核监督。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会同同级监察、审改等部门,制定本地区《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考核监督办法》,加强对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情况的考核监督,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