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04.05.2016  16:05

 

甘工信发〔2016〕190号

 

 

各市、州工信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中小微企业的“双创”主体活力,促进中小微型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我委制定了《甘肃省2016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各市、州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市、州工信委要将本地区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2016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附件2)于5月10日报我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周 鹏  张金虎;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传真):0931—8818361,8960251;

 

附件:1.甘肃省2016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2016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

 

甘肃省2016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双创”主体活力,促进全省中小微型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内在素质”为主题,以“政策落实、优化环境、贴近服务、交流合作”为重点的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一、任务目标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落实督查;二是强化服务体系运营管理,全年全省服务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不低于5万家次,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不少于500场次;三是强化“规下转规上”任务完成,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较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四是强化创业创新工作力度,全省新认定创业创新、信息、技术、培训、融资等省级公共服务平台10家以上,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户以上;五是强化小微企业两化融合工作,全省推广1000户小微企业使用中小企业云平台。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1.专题开展政策落实督查。5月份各市州要专题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2〕3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甘政发〔2014〕111号)等“两法五意见”和省工信委,省统计局、省财政厅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培育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7号)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对政策落实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州)政府和省工信委。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依托全省22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108家省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236个市级服务平台开展政策宣传行动,送政策进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宣讲,开展各类针对性服务。二是各市(州)、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小微企业的典型经验和企业应对挑战转型成长的典型做法,提振企业信心。

3、确保完成规下转规上年度任务目标。为完成今年全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增长10%以上的任务目标,各市州要切实落实属地化责任,对已入库的重点企业加强监测并实行定点帮扶,加强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会同统计部门做好企业年度入规工作,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目标。同时加大对“规下转规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力度,并进行全省通报。对目标任务超额完成的市州,在财政转移支付时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市州,将在财政转移支付总量中进行扣减。

(二)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创业创新水平

1.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一是根据新修订的《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6〕122号)、《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细则》(甘工信发〔2016〕123号),做好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认定和考核管理工作;二是会同省人社厅加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或园区的认定工作,充分发挥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和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功能和作用,全面落实创业政策,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创业就业。

2.做好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新认定10户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好复核与跟踪服务工作,搭建技术交流合作信息平台,推动中小微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企业提升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

3.推进张掖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落实《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张掖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甘工信发〔2015〕572号),一是做好与工信部等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及张掖市的双创工作的大力支持。围绕工信部门牵头的“两个综合服务平台,两项成长培育工程,一个信息产业园”建设工作,帮助和服务张掖市完成双创示范城市建设创新目标,在全省树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典型,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二是抓好创新强企工作。指导张掖市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省级诚信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加大专项资金对张掖市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力度;支持张掖举办工业设计大赛。

4.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抓好省工信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172号)落实工作,各市州要围绕创业就业,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依托各类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和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好中小企业信息库、高校毕业生信息库的建库工作;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2016年4月1日至7月9日举办的“2016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开展和参加创业大赛等各类创业活动;组织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进校园,举办校园现场招聘、校企交流等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中小企业对接成功率;加大对各项创业就业对接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加强协同服务能力

1.引导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一是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网络运营培训和宣传,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多维度的服务内容;二是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完善平台联动和协同服务机制,打造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品牌。

2.加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考核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151号)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123号),新认定10户以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完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考核工作。

(四)开展“互联网+中小微型企业”行动,推动提质增效

1.大力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2016年再次在全省确定500家试点推广企业,今年全省试点推广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各级工信部门积极与移动公司协同做好推介活动,对云平台的具体使用做免费培训。

2.开展企业“一对一”重点帮扶活动。各市州确定不少于20户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提高员工素质等为重点,引导和帮助中小微型企业采用先进管理系统来实现生产、销售、财务、人员管理信息化,提升管理能力,激发企业活力;鼓励中小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信息化营销手段来拓展市场。

(五)深化合作交流,推动我省中小微型企业“引进来、走出去

1.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和“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织中小微型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展示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工业、节能环保、“专精特新”产品等,通过展会提高我省中小微型企业对外技术交流合作水平。

2.推进“丝绸之路甘肃酒泉节水科技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指导完成园区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举办节水科技产业领域相关推介会、研讨会、交流会;联合国内先进水科技企业,扩大国际合作范围,与西班牙、法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交流沟通渠道。

三、进度安排

——2016年4月,启动2016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5月,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活动,调研重点:一是各地对“两法五意见”进行督查落实,特别是对企业减免税收、融资、企业减负等政策;二是2016年中小微型企业运行情况;三是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行情况;

——2016年7月,组织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2016年8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各市州工信委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同时协调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问题;

——2016年9月,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活动;

——2016年10月,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2016年12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提出下一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市州工信委要将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市州的行动方案,明确本地区行动的领导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保证各项行动顺利完成。

(二)加强合作。充分动员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汇聚各方智慧与资源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好专项行动。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召开协调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听取意见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务求实效。

(三)加强考评。要及时了解行动的组织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考评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评估问效,各市州要每季度上报本市州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四)加强宣传。各市(州)、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使广大中小微型企业了解并积极参与到各项扶助行动中来,确保《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取得实效。

 

   

附件2

2016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市州(盖章):

一、工作目标: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三、工作进度安排

四、保障措施

负责领导: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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