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督查进入第二阶段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13.10.2015  15:13

  从10月12日起至10月23日,我市安全生产督查进入第二阶段工作。据市安委办负责人介绍,将组织四个综合督查组及一个专项督查组和一个督导组,按照先点后面的形式,对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据悉,此次督查将邀请新闻媒体,配备安全专家,采取“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内容为:9月30日前应完成的市政府、市安委会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第一阶段督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同时,督查工作还将紧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消防、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问题清单”和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督查交办隐患的整改落实,督促相关县区、部门和企业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改,问题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