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督查第二阶段工作

13.10.2015  19:3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兰州市安全生产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安排,从10月12日开始至10月23日,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继续将组织四个综合督查组、一个专项督查组和一个督导组,邀请新闻媒体,配备安全专家,采取“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方式,按照先点后面的形式,对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第二阶段督查检查。

      督查将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9月30日前应完成的市政府、市安委会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第一阶段督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同时,督查工作还将紧盯危险化学品、道理交通运输、消防、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 紧盯“问题清单”和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督查交办隐患的整改落实,督促相关县区、部门和企业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改,问题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