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城乡低保工作成效显著

11.09.2014  09:44

近年来,甘谷县坚持多层次、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重公正、抓评议、严把关、防漏洞,城乡低保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民主化评议。在农村推行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通过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等方式,由议事委员会对现有低保对象民主评议,确认保障对象和类别,共评议取消不合理农村低保对象2239户6887人,票决新纳入2394户6887人。结合“专项整治月”活动,在全县开展了“百村示范千人审核万人评议”行动,并对103个问题村或复杂村进行了重点评议,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低保管理。在城市低保管理工作中推行听证会制度,每个社区建立30人以上听证会代表人员库,由所在社区的“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居民代表组成,对新申请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同意、并要张榜公示。通过听证评议,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167户432人,新纳入困难居民57户182人。

二是程序化评审。重点完善了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复核、评议、公示等制度,对每个申报对象,除按统计口径核算其家庭收入,农村按年人均2193元、城市按月人均282元的低保标准测算补助金额,并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村组(社区)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审批“三道”关口,坚持“三榜公示”,并对公示内容、公示时间拍照存档,保证了对纳入对象无异议,防止了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的问题。

三是社会化发放。坚持财政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封闭运行;采取城市按月、农村按季的发放办法,每月或每季首月10号前,通过城市低保专用存折或农村“一折统”,及时将资金打入对象存折。

四是动态化管理。建立并落实了城乡低保对象部门联动审核制度,对家庭人口或收入变化较大的,及时予以调整,办理增、减、停发手续;全面落实一、二类对象限期2年,三、四类限期1年的保障制度,期满退保,做到了对象有出有进,补助有升有降。今年年初,组织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清理清查活动”,目前正在开展以“保重点、促公正”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共取消城乡低保2371户7282人,新纳入2451户7069人。

五是多元化督查。通过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先后查出“人情保”、“关系保”等错保对象649人,受理群众举报案件8起,对查证属实、影响较大的3名村干部予以免职。

六是制度化保障。研究制订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部门联动审核机制、责任追究制,并把农村低保评议内容、程序以及不予纳入的12项规定和分类施保的条件标准,编印成《村务监督工作指导手册》。按照“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成了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VPN系统,实现了网络即时传输、电子化存储和终端“一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