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陇西低保清查专项整治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11.09.2014  18:29

  通讯员 赵军艳 康小石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陇西县立足为民解困,把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和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务实举措,从3月份开始,先后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整改、城乡低保提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清理规范等工作。8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了以“三个明确”为目标的城乡低保“保公平、促公正”清理清查专项整治行动。

  该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45号文件)、《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定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定西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等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配合核查家庭收入等11类农村家庭不得享受低保,采取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成员户籍状况、家庭财产状况与民主评议“3+1”综合评测办法,执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登记备案等制度,印发20万份政策到户宣传单,建立完善乡(镇)村(社区)两级公示栏,做到公示准确、政策明确,坚决纠正执行低保政策随意化和搞“土规定”、“土办法”等问题。

  陇西县着力加大保障对象的动态调整力度,把婚丧嫁娶户、已就业大学生、超标保障户等列为清理清查的重点对象,从源头上杜绝年轻人多吃多占、养懒汉等现象,保证将生活困难,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形成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执行有力、更新及时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把民评会议作为群众了解政策、开展评议、征求意见、发挥监督的关键环节,充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让群众意愿得到体现,使低保工作中的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力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城乡低保的审核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公示等工作,并将审核职责焊接到乡镇干部身上,充分调动和发挥包村(社区)干部的作用,严格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和调查结果终身负责制,有效解决“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搭车收费”等伤害群众、触及弱势群体利益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坚决杜绝“有关系了想办法、没关系了靠边站”、“信访查处应付了事、入户核查走过场”等群众反应强烈、深恶痛绝的现象发生。

  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入户核查、群众举报、设置意见箱等办法,全县共清退明显超标准保障对象1791户4137人,其中,查处“人情保”、“错保”等案件13件,答复、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件200余件,新纳入保障对象1541户5535人,切实维护了低保政策的严肃性,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切实利益,重塑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中的为民务实清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