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

10.03.2016  11:14

  中国兰州网3月10日消息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环保厅获悉,经环保部核定,甘肃省超额完成了2015年及“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

  2015年,甘肃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36.57万吨、3.72万吨、57.06万吨和38.72万吨,分别比2014年下降2.03%、2.51%、0.87%和7.44%。与2010年相比,全省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下降了9.13%、14.11%、8.31%和7.9%,而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四项污染物排放目标分别为下降6.4%、8.9%,增加2%,下降3.1%。至此,甘肃省已超额完成“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有效改善了全省环境质量,为全省新建项目腾出了环境容量。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甘肃省累计投入污染减排专项资金6.358亿元(不包括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全省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财政资金带动,5年来建成投运1926个重点减排项目。与此同时,甘肃省提前完成了环保部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所有193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面完成了“十二五”火电、水泥、钢铁、有色、石化、重点涉水行业、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任务,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提前一年实现了“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此外,排污许可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排污交易试点的开展,也为甘肃省全面完成污染减排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超额完成污染物减排目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十二五”期间甘肃省执行最严格的目标考核,省政府出台了《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始终坚持将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重要内容,对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在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时,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记者 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