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设立兰白科技贷款增信基金

03.06.2015  18:11

按照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资金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甘肃省在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下,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近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了《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实施。

兰白科技贷款增信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共同支持、风险分担、适当补偿的原则运行,规模为4亿元,重点对试验区内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其中3亿元为风险补偿金(风险池),1亿元为风险补偿准备金,并由省政府授权的受托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通过基金运作,将有效解决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商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长效机制。

兰白科技贷款增信基金管理办法规定,4亿元资金中3亿元风险补偿金,按照1∶10比例吸引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贷款风险由受托管理机构、银行、担保机构共同承担。若出现坏账损失,合作银行应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受贷单位追偿,对于合作银行实际发生的贷款损失,由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担保机构按规定比例分担(分担比例以三方正式签订合同为准),增信基金补偿最高不超过合作银行发放贷款额的3%。1亿元风险补偿准备金则用于按比例补充风险池的贷款损失。增信基金纳入公共财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监督管理,并对金融机构弄虚作假或与企业合谋骗取贷款的行为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