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多措并举保障短缺药品供应

28.06.2017  18:21

近年来,甘肃省以保障药品供应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监管,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在破解短缺药品供应的“瓶颈”问题上狠下功夫,通过制度建设、政策引导、量化考核、激励惩处、强化监督、搭建平台等措施和手段,持续筑牢短缺药品生产供应保障的“网底”。

一是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为有效保障临床必需、急救短缺、不宜采购药品的供应,2013年我省出台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制订了《甘肃省急救药品目录》、《甘肃省短缺药品目录》、《甘肃省低价药品目录》和《甘肃省直接挂网药品目录》。通过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和目录,有效解决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问题,并根据临床需求和市场供应变化对4个分类管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和及时调整。2016年对《甘肃省低价药品目录》和《国家常用低价药品目录》进行了整合。2017年新增直接挂网药品40种,调整后的直接挂网药品共141个品种163个剂型,可供医院选择使用短缺药品1000多个品规,约占整个中标挂网药品的8%。

二是出台各类供应保障激励政策。 为调动企业对急救短缺等药品生产供应的积极性,通过出台各类激励性政策,引导生产、流通环节不断加强对短缺药品生产供应的积极性。首先,对纳入分类管理目录的药品,在药品集中采购中采取更宽松的价格限制、更高的中标入围比例等措施,让更多企业和产品进入中标挂网目录。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积分规则》中设置奖励性积分,让生产、配送短缺药品的企业均能得到较高的奖励分值。同时,对分类目录中的短缺药品,全部纳入阳光采购或实施直接挂网,建立市场化的价格调整机制,由供需双方自行通过平台议定成交价格。其次,在县乡村一体化配送企业遴选中,对生产、经营短缺药品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直接进入各地配送企业遴选范围,不受时间、区域、名额的限制。再次,在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我省实际,为保障急救短缺药品有效供应,不仅鼓励分类管理目录内药品实施“两票制”,还给此类药品更多政策激励和自我调整机会。

三是建立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机制。 我省在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确定了276家省级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哨点,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起了点面结合的短缺药品信息监测直报体系。哨点医院每月底前通过监测系统报送短缺药品信息,再由省卫生计生委汇总审核,将其与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管系统监测的药品短缺信息,一并报送国家药管平台。同时,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建立协商机制,定期对短缺药品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出台完善解决供应短缺药品的对应措施。

四是强化网上集中采购监管力度。 2014年,我省制定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积分规则》,依托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全省医疗机构、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建立诚信档案数据库,对交易三方进行诚信管理和积分考核。每季度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进行通报,对配送不到位、配送率低于85%、中标后不能保障供应、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的企业给予不良记录、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品规挂网或配送资格,企业纳入黑名单。生产企业不得参与甘肃省下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配送企业2年内不允许参与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同时,每季度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入库、使用和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并限期整改。每年度,对违规企业进行集体约谈。截止目前,共对533个品规、89家配送企业记不良记录;101个品规、9家配送企业给予警告;13个品规、3家配送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共取消了200多家配送企业的资格。我省药品配送率从2013年的75.42%提高至2016年98.45%,有效促进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

五是建立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制度。 为应对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和解毒、急救、常态短缺药品供应,我省建立了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制度。省财政厅投入500万元用于药品储备,其中,储备急救短缺类药品80余种。2016年5月10日我省榆中县小康营学校部分学生“疑似尿汞超标”事件发生后,通过省级储备的急救短缺药品,及时调用1000余支二巯丙磺钠注射液,有效缓解了患病学生病情。同时,我省储备的短缺药品也为周边省份的药品应急调用提供了帮助。

六是搭建短缺药品信息互通共享平台。 为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我省通过信息化手段,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专门开发了急救短缺类药品信息互通共享模块,将《甘肃省2017年直接挂网药品目录》141个不易采购的急救短缺药品全部纳入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同时,为提高常态短缺储备药品的使用效率,将部分短缺储备药品也纳入平台进行供应流转。由配送企业负责对相关药品采购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实现对短缺药品基本信息、库存数量及采购信息的互通共享,确保医疗机构在第一时间能够通过平台了解最新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信息,能联系到相关的生产供应企业,可及时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调剂、议价。由此,真正实现了对临床必需、采购困难、急救短缺类药品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保障供应和及时调剂。

七是实行药品动态调整。 为更好地保障药品供应,全面落实分级分类采购,我省制订并印发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号),建立了药品品种、质量、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中标后采购数量小、采购金额低、配送入库率低、供应不足、质量抽检不合格,以及因市场发生变化再按原中标或挂网价格供应显失公平或出现供应短缺等药品,通过品种(中标、阳光挂网、直接挂网、备案采购之间的调整)、质量(对质量不合格的暂停交易)、价格(可升可降)的动态调整。建立可进可出、适应市场变化的药品动态调整机制,彻底解决药品招标、采购与使用之间存在的矛盾,切实为确保我省临床用药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八是实行网上药品备案采购管理。 为保障医疗机构在特殊情况下的临时采购需求,允许医疗机构对新上市的药品、不在采购目录中的急救短缺药品、特殊药品或临时供应困难药品实施备案采购。2017年5月1日起,全省开始实施网上备案采购,医疗机构通过网上备案大大缓解了临时采购的工作压力。通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分级负责网上备案审批环节,实现了对全省备案采购工作的有效监管。同时,也为我省及时分析、汇总、监测短缺药品供应等情况提供了有力依据。

九是建立县乡村一体化药品配送新模式。 2014年,我省为确保偏远、低价、采购量少、利润低等药品的供应,积极探索建立了“药品生产企业主体配送、以县为单位一体化配送,条块结合有机衔接”的药品配送新政策。新的药品配送政策以基层医疗机构为配送重点,市县主管部门牵头遴选优质服务企业集中配送。通过明确中标企业主体配送责任,有利于相互制约监督;通过集中配送有利于整合配送资源;通过主管部门遴选使监督有了抓手。一体化药品配送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效转变了企业“挑肥拣瘦”的配送行为,对保障短缺药品的供应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