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制定十条措施支持司法机关

07.11.2014  17:30

   中国甘肃网11月7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甘肃日报记者 朱婕)记者从甘肃省委政法委了解到,甘肃省近日就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专门出台文件,从十个方面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作出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省委办公厅转发的《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规定》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不得为了地方、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通过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其他明示、暗示方式,干预司法案件受理、调查、侦查、批捕、起诉、裁判、执行等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应当依法参与诉讼活动、履行诉讼义务,不得阻挠、拖延或者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规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司法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不得向司法机关下达罚没、收费指标,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超越法定职权参与招商引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活动。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报告制度,明确细化记录、报告内容和程序。

  《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应当定期听取司法机关记录情况报告,并会同纪检、组织部门通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明确,各级司法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党委及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重大司法事项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和保证司法公正。

  【每日甘肃网--主流媒体甘肃门户】原文链接:http://gsfz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4/11/07/0152515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