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官员“打招呼”、“批条子”干预司法将通报追责

07.11.2014  19:41

    新华网甘肃频道11月7日电(记者 王博)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今后,甘肃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出现此类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形,一经发现,一律通报追责。

    这是记者7日从甘肃省委政法委了解到的。近日,甘肃省委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规定》,其中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不得为了地方、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通过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其他明示、暗示方式,干预司法案件受理、调查、侦查、批捕、起诉、裁判、执行等活动。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该《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各级司法机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报告制度,明确细化记录、报告内容和程序。一经发现干预问题,一律记录在案,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纪检监察机关。

    司法机关记录报告的此类问题,由各级党委政法委会同纪检、组织部门进行通报,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将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调查核实,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该文件还对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妨碍司法活动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对具体案件的定性或者实体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不得代替司法机关“拍板定案”;不得向司法机关下达罚没、收费指标,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超越法定职权参与招商引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活动等。

    国内公开资料显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以专门文件形式明确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甘肃尚属首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