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6.07.2017  01:34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对甘肃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于2017年4月13日正式向甘肃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由甘肃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省政府分管领导任下设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主任,及时制定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指导思路、总体目标、工作要求、任务与措施、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整改方案》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及关于祁连山问题批示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从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建成“山川秀美”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正确面对、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严格实行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结果运用,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对照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出62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督导单位和270项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挂账销号,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一是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严格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坚持职责法定、问题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科学布局绿色发展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三是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继续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甘肃定西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的实施,加快“四屏一廊”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恢复的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发挥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四是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大力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积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初步建立生态补偿体制机制。五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治理、煤炭质量管控等“六张清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区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巩固和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七是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强化水利开发和河道采砂的生态环境保护。八是抓好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对照,切实举一反三,进一步摸排梳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逐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整改班子,对位于保护区内的矿山企业、水电开发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全面复核排查评估,坚决依法整改,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九是强化环境风险隐患全过程防控。优化布局,严控环境风险源,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是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确保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强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开展八大行业达标计划。十一是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启动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改工作;逐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推动全省环境保护日常督察与专项巡视督察工作。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联动、清单销号、定期调度和预警以及通报和公告4项工作机制,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等4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综合治理、督导上压茬推进、根子上彻底解决。

  下一步,甘肃省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结构调整、治污减排、政策调控、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务求实效,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幸福新甘肃、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