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实录
新闻发布会现场
13日上午,甘肃省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勇就甘肃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黄荟铭
2018年6月13日10:05:52
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勇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香港驻甘、省市4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勇先生介绍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勇
王勇: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对我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一直以来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下面我就甘肃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推行河长制的意义和要求
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12月10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省(区)河长制工作进度及完成时间节点,西藏、甘肃等6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第二批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地区,要在2017年年底前出台省级方案,在2018年6月底前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全省上下全力推进河长制的落实
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强化河湖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助推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务实举措,放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全面推进河湖管理保护。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各项任务,努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并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017年7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了目标任务,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同年11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2018年2月至4月,省、市、县、乡四级自下而上组织开展了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工作,各地均通过验收。5月31日,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了《关于甘肃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总河长林铎对全面推行和落实河长制工作作出批示;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唐仁健主持召开省总河长会议,宣布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
三、甘肃全面建立河长制
(一)工作方案全部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出台后,截至2017年10月,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86个县(市、区)和需要出台工作方案的1314个乡镇(街道)全部印发了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河长体系全面建立。全面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覆盖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部分地区还将人工湖、水库、淤地坝、重点骨干渠道纳入河长体系,同步建立了湖长制、库长制、渠长制。目前,全省共设置河长26138名,其中:省级总河长2名、河长9名,市级总河长30名、河长102名,县级总河长172名、河长952名,乡级河长4701名,村级河长20170名,竖立河长公示牌6501块。省、市、县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部组建,部分乡镇(街道)还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了乡级河长制办公室。
(三)制度体系全面形成。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我省在全面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完善自选动作。截至2017年12月,省、市、县三级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工作验收等6项中央要求的必建制度全部建立。省河长办根据工作需要,探索建立了督导检查、部门联席会议、工作督办、河长公示牌设置、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信息公告、河湖监管巡查等制度,制定了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建立了河湖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河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部分市县还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河湖问题报告、工作研判转办、工作反馈、联动执法、目标考核验收等制度。
(四)巡河监督形成常态。在省委林铎书记和省政府唐仁健省长两位省总河长带领下,各级总河长、河长相继上岗巡河。截至2018年5月底,省级总河长、河长巡河17人次,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巡河5.7万多人次,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同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将河长制工作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截至目前,各地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696次,有效推动了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
(五)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编印了甘肃省河湖名录、河长名录、河长制工作手册,印发实施了省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大纲、河道采砂规划,建立了河湖水资源、水功能区等“一河一档”基础信息,启动了河湖水域岸线规划利用、河湖生态空间确权划界、水文监测站网优化建设、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办法等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各项基础工作进展顺利。
(六)河湖管护初见成效。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省以“见河长”为突破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黑臭水体、垃圾清运、非法建筑物拆除等专项整治行动,河道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围等现象明显减少。目前,全省已关停违法违规采砂场699家,取缔封堵非法排污口215个,关闭砂石料场144家,整治黑臭水体14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2.35%,累计清理河道2800多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20多万吨,疏浚河道6200多公里,拆除非法建筑物8340座。
四、巩固拓展河长制成效
今后,我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扎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使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河湖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主体责任,协调各方力量,扎实推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任务。
(二)着力夯实基础工作。加快省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及市、县级“一河一策”方案的出台实施。强化培训,指导市县两级完善河流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生态等基础信息,建立河湖动态监控体系。
(三)按期全面建立湖长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湖泊实际,进一步完善湖长体系,落实湖长职责,创新管护方式,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
(四)切实强化督促考核问责。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河长制湖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各级河长严格追究责任,对造成河湖生态破坏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公众参与、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民间河长”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我就简要通报这些。谢谢大家!
2018年6月13日10:19:11
主持人:感谢王勇先生的情况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1、甘肃省广电总台:我想了解一下我省河长制推行以后如何接受社会监督?
王勇: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省在河长制推行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示公告各级河长相关信息。目前,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相关信息均已在主要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公告,确保公众知道所处河流的河长姓名。
二是竖立河长公示牌。在河流的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6501块,明确该段河长姓名、单位、职务、管理范围,河流起止点,管护目标任务,河长的手机号码和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以便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是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员,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公众参与监督体系,确保公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监督。目前,全省各级共聘请社会监督员1200多名。
四是媒体监督。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广大新闻媒体和在座的各位记者都是河长制的监督者,河湖的有效管理和健康生命维护离不开广大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的积极参与,我们殷切的希望广大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广泛监督,帮助我们把河长制工作做的更好。
2、甘肃日报:各级河长制如何搜集发现问题?以及我省全面建立湖长制的进展情况如何?
王勇:目前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一是通过各级河长、部门巡河发现问题。按照甘肃省河湖巡河检查制度,省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1次,市州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2次,县区级河长每季巡河不少于1次,乡镇级河长每季巡河不少于2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二是通过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各级河长公示牌公布了监督电话,建立了公众信息平台,社会公众发现问题可直接举报,对社会公众反映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发督办通知,核查整改。三是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如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督办落实。
对于你所提的湖长制工作进展问题,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省河长制办公室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报审稿)》,6月4日,已经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目前,正在报省委常委会待审议,年底前将全面建立湖长制。
3、甘肃经济日报:请问,如何才能算全面建立了河长制?
王勇: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及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认为全面建立河长制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要全部到位。确定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时间表。
二是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要到位。各级总河长、河长,各级河长制办事机构,各级河长制成员部门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是河长制要求建立的组织体系,把管河、护河的任务落实到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的肩上,解决所有河湖“有人管、管的好”的问题。
三是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要到位。全面推行河长制,中央明确要求要建立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工作验收等六项制度。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目的就是为落实河长制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四是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要到位。开展监督检查,实施考核评估,是落实工作最有效的监督机制。逐级督察,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进行考核评估,各级河长对同级的河(湖)长制办公室及组成部门进行考核。确保责任得到落实。
目前,我省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工作体系,经验收,达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王勇先生,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
2018年6月13日10: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