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去年以来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逾万件 设专业审判庭

07.06.2018  09:08

  图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甘肃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白皮书。甘肃高院提供

  中新网兰州6月6日电 (记者 崔琳)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当地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显示,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甘肃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10191件,其中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90件,涉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8905件,涉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807件,公益诉讼案件89件。

  “6·5”世界环境日之际,甘肃高院发布《甘肃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白皮书,回顾总结了当地法院系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效,展示了环境保护和环境司法成就,以此提高公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白皮书》称,去年以来,甘肃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90件,以罪名为标准进行统计,具体案件数量如下: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案件共138件,非法采伐、非法捕猎、非法狩猎类案件45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加工受保护动植物类案件53件,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12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28件,污染环境罪14件,环境监管失职罪2件。

  

图为甘肃审理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数量分布图。甘肃高院提供

  《白皮书》介绍,2017年以来,甘肃法院系统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积极探索生态司法“甘肃模式”,并于当年“6·5”世界环境日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

  同年9月18日,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正式改制为专司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中级法院,成为全国首个环境资源专门法院,同时在全省14家基层人民法院正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9月28日,祁连山林区法院正式揭牌,对位于河西走廊的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等五个自然保护区实行集中管辖。至此,在甘肃形成“”“线”“”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甘肃模式”体系。

  期间,甘肃高院在全省建立了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并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统一审理,同时实现了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案件的跨行政区域全覆盖司法保护。在此基础上,制定《甘肃省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暂行规定》,明确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

  在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方面,甘肃高院多次下发《意见》,要求当地法院系统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树立保护优先、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司法理念,围绕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自然属性,加大生态环境诉讼裁判力度,依法维护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冰”生态环境体系总体安全。

  

 图为甘肃祁连山林区法院揭牌资料图。甘肃高院提供

  值得一提的是,甘肃高院还通过举办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调查研究、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环资审判经验、与甘肃政法学院构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等方式,不断提升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

  此外,甘肃法院系统注重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积极回应公众参与意愿,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发挥了审判工作所具有的教育功能、规范行为功能和导向功能,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史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