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07.08.2015  13:31

甘南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是藏汉文化的结合部,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交汇区,是黄河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和长江重要支流的发源地,是青藏高原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黄河、长江流域水源补给、气候调节、水土保持、维系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具有建设生态文明的先决条件和独特优势。近年来,甘南州在不断深化州情认识的基础上,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将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建设“生态甘南”放在“五大战略”和“五大建设”的首位,调整加强了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立州”战略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从我州特殊的生态地位、经济发展现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出发,取消了对我州GDP、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招商引资和工业增加值等指标的考核,州上相应建立了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新的目标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增加了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权重,将“天然草原减畜”、“造林面积”、“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覆盖度”以及“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和“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0%以上用于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等生态指标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甘南州委、州政府先后组织编制了《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实施规划》、《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甘南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甘南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的批复,编制的《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于2012年7月通过了国家评审,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三是健全政策法规。甘南州委、州政府先后出台了《甘南州深入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努力建设“生态甘南”的实施意见》、《甘南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牧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约束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为了从法治层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10月30日,依据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州人大颁布实施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是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出台最早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之一,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了相关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保障和规范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实施生态项目。近年来,在国家和省上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甘南州实施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项目。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5.99亿元,实施退牧还草工程93.66万公顷,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面积42.9万公顷,综合治理鼠害草场111.6万公顷、流动沙丘0.84万亩、重度退化草地(黑土滩型)20.5万亩。2011年以来投入各类专项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的资金共计34.74亿元,共划定基本草原区3816.6万亩,推行草畜平衡草原2855.5万亩,核减超载牲畜136.5万个羊单位,目前各项生态指标与2011年相比,全州中度以上退化草原面积由3650万亩下降为2437万亩,减少了213万亩;天然草原平均盖度由92.6%提高到了96.7%,平均草产量由每亩318.3公斤提高到了373.2公斤。全面启动和实施了天保二期工程,落实森林管护面积643.4万亩,封山育林12.3万亩,有效保护公益林资源290万亩,完成退耕还林59.7万亩,收益农户达到4.4万户20.9万人。全州森林面积每年以0.07%速度增长,森林覆盖率达到23.44%。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47公顷。同时,全面加强了州内28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禁止开发区的强制性保护与修复。

五是发展生态产业。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甘南州把发展生态产业作为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最佳选择,立足甘南生态优势,积极发展旅游产业,打造了AAAA级国家级旅游景区6个、AAA级国家级旅游景区5个,2014年旅游人数达到501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22.6亿元。同时,加快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区域性首位产业发展,实现畜牧业增加值10亿元,畜牧业对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25%以上,对牧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70%以上。充分发挥高原天然特色优势,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经济林果业和林下产业,推进高原藏药材基地建设,大力培育“高原、绿色、生态”品牌,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是加快污染治理。2012年以来全州累计投入污染防治资金7982万元,完成重点污染减排项目57个;累计投资2.97亿元建成8县市城区9个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010年的0.4万吨提高到2.025万吨,污水处理率达60%;投资8476万元建成了8县市城区和1个重点乡镇9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能力达784吨,无害化填埋处理率达85.9%;投资5.53亿元建成了8县市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淘汰小型燃煤锅炉260多台;筹措2100多万元用于保护城乡饮用水源地安全;每月对8县市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国控黄河断面、省控大夏河、格河断面、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为污染防治、加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七是加强环境监管。州政府持续组织环保、林业、国土、农牧、水电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开展了全州环境保护大检查、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水土保持执法检查、草原森林防火、矿山企业隐患排查和非法开采专项整治、林业执法专项整治等活动,大力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违法企业和违法人员。同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以及自治州颁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环评审批关,严禁开发建设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项目,坚决停止除黄金以外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甘南,在公路建设、矿产开发、旅游开发、电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保护生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在全州上下营造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是重视农村生态。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7469万元,在全州119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全州已有54个乡镇(村)开展了“生态乡镇(村)”的创建工作,农牧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同时,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要求,创新建立了符合甘南藏区实际的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目标体系,并于今年4月启动实施了100个以自然村为单元的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重点实施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四大工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富民增收。

通过以上的工作,全州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重点流域的局部环境得到初步改善,使甘南州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区位优势和重要性在全省乃至全国得到逐步确认,甘南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地位日趋凸现。(甘南州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