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总工在落实西北地区环境执法工作座谈会暨环境保护大检查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核安全总工程师 张波
(2015年1月28日)
同志们:
根据省政府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总体部署,按照建中厅长指示要求,今天召开这次环境保护大检查推进会,就工业园区专项督查进行专题部署。刚才,环监局孟建兴同志给大家分析讲解了工业园区检查案例,帮助大家理清了检查工业园区该查什么、怎么查,进行了一个很好的辅导,希望给大家有所启发;环监局张志宏局长通报了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在西安会议精神,使我们掌握了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向污染宣战的决心,看到了面临的严峻形势;环监局副局长司翔锋通报了第二次督查情况,希望好的做法和特点继续发扬,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立即整改,跟踪问效抓好落实。我受董厅长委托,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正确认识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曝光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王书记、刘省长、郝省长等领导批示,环保厅带领相关市县环保部门人员,通过卫星地图搜索和现场核实等方法,对我省北部从东到西分布的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三大沙漠和柴达木盆地沙漠与风蚀地带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了全省7市21县的213家沙漠涉水企业现状。率先编制完成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经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全省贯彻实施。为助推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王三运书记深入泰西煤集团、民勤污水处理厂等沙漠企业调研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刘伟平省长致信14个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详细列举了各地急需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省环保厅按照刘省长要求,先后会同有关部门,邀请企业环保专家开展了两次督查,先后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76个,督促整改218个。2014年12月23日至24日,环保部在京召开全国环境执法工作会议,我厅在会上介绍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环保部领导认为我省环境保护大检查部署早、反应快、方案细、措施实,并要求各省借鉴甘肃省政府出台《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实行网格化监督管理。
但从我省环境执法监管层面看,面临的形势任务仍然很严峻,2013年以来,环保部在专项行动通报中,指出我省兰州市7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后,省纪委追责20余人;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中,对我省兰州、白银、庆阳、平凉、金昌等市多家企业进行了通报,并由省纪委对27人进行追责。兰州4.11事件处理过程中,也涉及到9名环保部门人员,充分暴露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尺度“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特别从环境大检查两次督查情况来看,我省存在的环境问题还很多,各地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认识不深刻、重视程度不够高、部门配合不紧密、宣传报道不广泛、方案针对性不强、企业自查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绝大多数环保部门还存在不敢查、不敢报、不敢处理的畏难情绪,遇到问题绕着走,面对困难找客观理由多,找主观问题少,主动作为的思想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铁腕执法的决心还不够大。近期,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先后报道了《湖南重拳治理湘江重金属污染》,互联网热炒《湖南湘潭调查城管围殴环保执法者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我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启动虽然早,省上尽管很重视,但环境保护大检查启动这么长时间以来,市县层面还是缩手缩脚,不敢主动作为,甘肃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还没有查出几个有影响的案子,仅有兰州市对几家大企业进行了处罚,天水市甘谷县对几家中小企业进行了查封扣押,绝大多数单位工作还停留在一些老问题,徘徊在一些小问题,聚焦在一些共性问题上。
1月23日,西北督查中心及时召开环境执法座谈会,通报了相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传达了环保部翟青部长对我们基层环保工作者的拷问。翟副部长指出:“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文件已经实施,国办56号文件通知强化了环境执法,该做的都做了,但最近记者连续报道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基层环保部门没有发现,这是怎么回事?部里非常着急,这样下去我们要被问责。我认为翟部长这样的拷问,不仅仅是针对国家和省级层面,市县级环境执法动力不足,主动意识不强是问题的根本,我们在接受拷问的同时,也要树立起自警、自醒意识。
环保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清醒判断形势,积极面对挑战,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要发挥综合牵头作用,加强工作调度,全面掌握各地和重点企业检查整改情况,督促进展缓慢的地区加快进度。切实抓好督查和后督查,确保问题查摆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通过彻底自查、检查、督查,摸清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靠实工作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切实解决影响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要依据制度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办案力度,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篡改数据的企业该抓的抓,该扣的扣,该按日处罚的就处罚,持续发力、严查严办、久久为功,确保大检查既有行动,又有动作,更有震动,切实担当起应尽的责任。
二、全面落实新《环保法》,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环保部四个办法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将生态文明放到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颁布了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通知》,环保部制定下发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信息公开办法》,公安部印发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应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这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对环境执法人员和企业而言,感到压力空前巨大,环境保护工作正在步入严加监管的快车道。
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强化环保意识,确保各项环保新法律法规与我们的工作实现无缝对接,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稳步推进,按照省委王三运书记提出“变被动治污染为主动抓环保”的要求,2014年12月1日至3日,环保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分三个层次,在省委党校举办了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班。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政府以及甘肃矿区、兰州新区分管领导,环保部门、中央在甘企业、全省重点企业负责人,约34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省纪委、省委党校和省内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深入解读了新《环境保护法》内容,环境保护部政法司李庆瑞司长到会指导,并对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区域限批等新修订内容作了全面阐释。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全面掌握了环保法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配套措施及有关要求,强化了主动守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培训结束后,各地政府牵头聘请专家,组织各县、区、乡镇及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再培训、再学习,广泛宣传新法。
为解决全省环境监察系统人员不足、能力偏弱、保障不力、被动执法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意见》,环保厅向省政府主动汇报,争取尽快出台我省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实施意见,尽最大努力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破解环境执法难点问题。
2014年以来,为提升能力素质,提前练兵,省环境监察局不等不靠、积极作为,紧紧围绕环境执法、排污收费、在线监控、信访投诉四项重点工作,采取两人一组,以上带下,以老带新的办法,深入开展驻厂检查、突击彻查、跟进督查,对全省14个市州、49个县区涉及重金属污染、超标排放、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交叉执法,检查企业和建设项目4221家次,查摆出私设暗管、长期试生产、无组织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678个,处罚企业466家,停产整治164家,取缔关闭96家。对甘肃宝辉、中核钛白、宝马纸业等企业进行高限处罚,处罚款730万元,补征排污费2145万元,对违法企业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攻势。
我们环境执法系统的同志要清醒认识到,贯彻落实好新法是当前面临的一场攻坚战,更是环境执法队伍的一场持久战。如果这场硬仗打不好,可能就要一败涂地。如何抓好执法工作,能力水平是一个方面,更为关键的是敬业精神、精神状态、思想认识,强烈的执法意识,敢于碰硬较真的执法能力是执法人员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作为环境执法人员,面对排污企业一定要认真起来查、认真起来看、认真起来问,也只有认真起来,才能保证新法的贯彻落实。这一点上要向西北督查中心的同志学习,一看到企业涉嫌违法排污,不管多累、多危险,第一时间拍照取证。贯彻落实好新法也是我们尽职免责的一个先决条件,这个事上千万不能有疏忽,国家一定会动真碰硬,环保部执法工作会议会议、西北督查中心会议及近期国内主流媒体的报道,已经给我们发出了强烈信号,我们再也不能麻痹大意、被动观望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今年是环境执法的“阵痛期”,也是环境执法的“黄金期”,既存在被追责的可能,也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就看各级怎么想、怎么做了。希望全省环境执法系统的同志担负起历史的重托,不辜负人民的期望,环境监察系统的干部在学法、用法,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的同时,要牢固树立起廉洁执法的思想,切实与非法生产企业撇清利益关系,从源头上保护好自己。据统计,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短短半年时间,全国环保系统先后有977人因违纪违法分别受到党纪政纪或法律处理。其中,失职渎职和收受贿赂占比高达68.1%。近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环保系统人数总体呈增长态势,2012年处分人数较2008年增长30.2%,2013年同比增长60.4%。这些案件的滋生、曝光、处理,充分说明我们环保部门已然不是昨天的清水衙门,在金钱利诱和利益驱使下,个别环保系统干部道德底线失守,防线垮塌。
从两次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看,个别环保部门对落实新法还有顾虑,主动作为的意识还不够强,刘省长致信要求市州整改的部分环境问题整改不及时,进度比较慢,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重金属污染物消减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部分地方政府的承诺没兑现,项目迟迟不能通过环保验收;大部分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收集率不高、运行管理水平低;一些企业对环保大检查认识不足,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部分河流水质未得到根本改善,全省仍有6个市州空气尚未达到二级标准。
省环境监察局对2014年省上查处的所有企业进行了梳理,将存在的问题、约谈资料汇总成册已下发各地。据初步掌握,有些问题得到整改,但很多问题还整改不到位或根本未整改,有些问题可能在今年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的抽查检查中要被抽查到,望各级环保部门对照《2014年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监察建议书及约谈资料汇总》中列出的问题抓好落实,尽职免责。
干任何事情,坚忍不拔才能胜利,半途而废将前功尽弃,一事无成。环境保护工作同样如此,越到紧要关头越不能“一篙松劲”,越是胶着状态越要加压发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更是如此,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可能靠一两次督查就能根本改善环境。各地政府督查督办的举措要坚持,环境执法部门铁腕执法的势头不能减,相关部门合力工作的局面要保持。切实通过严查、严惩、严处举措,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企业断了偷排偷放的念头,让那些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付出沉重代价,尽最大努力完成好工作任务,避免我们环保系统的干部被追责。
三、必须让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掷地有声,落地生根
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明确了发改、工信、公安、卫计委、农牧、交通、环保、林业、国土资源、建设、旅游等15个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细化了大气、水、重金属、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土壤、环评有关制度、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等9个方面的工作重点。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市县检查、省级督查、总结报告、后督察6个阶段实施。环境监察局配套制定了大检查企业名单,编制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月调度表、企业档案信息表、全省环境污染大检查情况汇总明细表格,根据大检查方案确定的9项重点内容,制作下发了现场记录表;编制印发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手册》、《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技术指南》、《专家现场检查指导意见表》、《目标责任书考核暨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重点问题》等资料,为基层现场检查提供了模板。
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企业多,要求标准高,容易出现前紧后松、上快下慢等现象。为此,按照省政府要求,环保厅先后制定了《五项奖惩措施》,每周向省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大检查进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意见建议,先期开展了两次综合督查,成效比较显著,为了持续发力,抓住抓重、有所侧重,针对我省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常年干旱少雨,农业基础薄弱,科技创新不强,经济发展滞后。为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历届政府主动向中央汇报困难要政策、要项目、要资金,建成了5个国家级34个省级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逐步向“出城入园、循环发展”的既定目标迈进。但由于受观念、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我省在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还有短板,特别在环评批复、环境管理、设施建设方面还有盲区这一特点,决定对全省工业园区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各地环保部门要利用这次工业园区专项督查检查,配合省上督查组工作,借力使力对区域内工业园区彻底开展一次摸排检查,切实摸清园区工业企业环境底数,找准病根、病灶,对症下药,帮助企业制定可行整改措施,为工业园区健康、高效、节能、环保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这次专项督查务必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工业园区限时落实规划环评工作,逾期不办的企业暂停受理入园项目环评审批。对已批准或实施的园区规划环评报告要实地核对,发现规模、结构、布局、定位、范围、适用期限有重大调整或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要重新进行补充环境影响评价。二是对工业园区引入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要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关停,依法追究园区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人口集中居住区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开发建设的工业园区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得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是对不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建设,依法进行查处。对屡查屡犯,拒不改正的企业,相关部门要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五是对存在私设暗管、篡改数据、超标排放、规避监管,随意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排污的企业,要按照环保部《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查封、扣押办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开展这次工业园区专项督查作为全面防控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推动污染减排、整治环境隐患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园区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企业要挂账销号、主动整改。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部门和责任人,督查结束后,环保厅将形成专题报告报请省政府进行问责。
同志们,抓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和艰巨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扎实推进,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取得实效,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