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07.04.2015  14:26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张政民

(2015年4月3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前面已经进行了两项议程。在会前,我们已书面传达了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座谈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建中厅长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会议准备情况,并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刚才,白总工宣读了《甘肃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方案》,对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就如何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环评及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反思工作,深刻认清形势,始终把环评问题整改作为头等大事,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坚决从源头上严控环境责任事故发生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年”,又是“十三五”的“准备年”,也是《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年”,更是省委明确要求的“工作落实年”。我省环评工作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又面临继往开来的机遇和挑战,要求我们要认真回顾总结所做的工作,深刻认清面临的形势任务,抓住环评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关节点,力求在点上突破提高,在面上整体推进。

(一)充分认清环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增强推动我省环评工作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充分认清环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一是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殷切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统重要论述,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安排。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环保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我们正确认识环境形势,做好环评工作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巨大精神鼓舞,要求我们要以更强的使命意识投身到环评工作和建设项目监管中去。二是执行新《环保法》的更高要求。新修订实施的《环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环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就是要按照李克强总理指出的,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要求我们要认真学法、懂法和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做好环评工作。三是承载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清洁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这是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我们环评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我们要更加自觉地践行群众路线。四是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的具体行动。从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的13条问题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列举了6条,涵盖了环评领域项目审批、资质管理、中介机构监管等多个环节,环评领域的问题比较突出,要求我们认真进行整改。五是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全省经济形势严峻,消费拉动缓慢,只能靠投资拉动,很多项目的建设和开工受资金链影响较大。环评工作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责任更加重大,要求我们头脑一定要清醒,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准确把握好工作方向,既要推动项目开工建设,促进投资保持适度规模增长;又要加强准入把关,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动和加快我省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六是贯彻环保部陈吉宁部长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陈部长强调,要把环保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深刻把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新常态。讲政治,就是讲生态文明,环评工作是主战场;讲经济,就是讲经济发展新常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结构;讲法治,就是要看能不能以铁腕治污;讲民生,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生态权益。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多次指示要把环评工作抓在手上,并对我们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办理“未批先建”项目环评手续等工作给予肯定和支持,要求我们要正确领会领导意图,更加积极主动,开创性地抓好工作落实。

(二)认真回顾总结近年环评工作经验做法,不断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知难而进,迎难而上

面对环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一些同志感到无所适从,甚至出现畏难情绪,止步不前,举步维艰。我们要认真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既要排查问题、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又要总结经验、看到成绩、增强信心,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做好环评工作。

简要回顾“十二五”以来的环评工作情况。“十二五”以来,我省环评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和环保中心任务,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评审批“七项承诺”,提高审批效能、加强审批服务,充分发挥环评在参与综合决策和宏观调控、促进污染减排、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转变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建立规范了审批流程,实行建设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分级审批、放权审批和阳光审批。实践证明,健全制度是关键。二是战略和规划环评稳步推进。坚持环保优先,以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促进产业合理有序布局和优化资源环境配置。配合环保完成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和行业战略环评工作,兰州新区规划环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完成了“十二五”石化、冶金、建材、电力、矿产资源、清洁能源等我省优势产业、行业规划环评和重点园区规划环评,促进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重点产业布局,并为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做好前期工作。深刻体会到,优化布局是红线。三是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将建设项目管理纳入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建立和实施了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实行责任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连续三年组织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及早对“未批先建”近千个项目和“擅自变更”、“未验先投”、“久拖不验”等上千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安排清理和整改,为新《环保法》的实施及早做了充分准备。我们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早防严管是根本。四是环评审批效能不断提高。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对接与协调推进机制,召开全省重大项目对接推进会。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支持兰州新区发展。在2012年下放12项环评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先后3次下放审批权限。有力服务和保障全省“3341”工程建设,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再次说明,以环境保护优化和服务发展是重中之重。五是环评机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严格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先后出台了《甘肃省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及《甘肃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环评文件编制中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的和环评文件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等问题进行严肃追究。采取多种办法抓好教育培训,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们深刻懂得,提升和管好环评技术质量是保障。

(三)深入查找环评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清醒认识,认真整改

从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环评领域项目审批、资质管理、中介机构监管等多个环节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在我省也或多或少的存在,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检查,认真进行整改,交出合格答卷。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规划环评工作滞后,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规划环评工作比较薄弱,组织推动规划环评的举措还不够多,力度还不够大,还存在应开展规划环评而未开展的问题;已完成的规划环评质量不高,优化产业布局,优化发展环境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些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未按要求进行规划环评,从而对具体项目的受理、审批带来制约和影响。二是一些地区、行业和企业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比较突出。“未批先建”、“擅自变更”、“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仍然存在一边整改,一边发生的问题。这些环境违法问题的存在,造成了环境隐患和影响,损害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也严重影响着我省的投资环境。三是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薄弱,“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一方面,一些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环保验收,一些申请验收的项目,由于未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和环评承诺,达不到验收条件,或者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未履行变更环评手续等原因,给验收工作带来困难,建设项目应验未验、久拖不验等问题突出;另一方面,我们环保部门也严重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轻验收”的突出问题。试生产把关没有把住关键的问题突出。在环保验收工作中,没有真正汲取不及时环保验收、不严把验收关,造成环境风险难控制、环保责任不落实、多次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教训。四是环评资质管理问题突出。环评技术机构和人员偏少,服务跨越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仍显不足。加之,一些环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混乱,环评文件质量不高,编制时间过长,难以有效为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二、强化环评改革,紧盯责任落实,切实把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坚决“不留死角”的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依法治国,是大势;依法治污,是强势。《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是我国环境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各级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是优化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环保部门安身立命的看家本领。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制意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国家、为人民、为子孙后代的幸福把好关、守好门。

(一)依法推进规划环评工作

全面依法开展和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有利于我省在确保环境和生态安全下实现工业和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目标,对于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共赢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规划环评工作,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从决策源头避免环境因素考虑不足而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要尽早做好“十三五”期间规划环评准备工作。“十二五”期间,我省已经完成了石化、冶金、建材、电力、矿产资源、清洁能源等我省优势产业、行业规划环评,完成了平凉工业园区、西峰工业园区等重要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对“十三五”期间制定的各类规划,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早做筹划,提前介入,向地方政府汇报,和有关部门协调,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要突出行业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根据我省发展战略布局和各地发展现状及资源环境禀赋,着力抓好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把区域和行业发展的整体性、长期性环境影响作为评价的关键点,把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用地投资强度、土地产出效益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合理性作为重中之重。推动石化、有色、建材、钢铁、煤化工、清洁能源等我省优势产业和化工、冶金、涉重金属等高污染高能耗产业、产能过剩行业规划及能源资源开发规划环评,促进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重点产业布局。三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环保部门为规划环评工作的统一监管机构,全面负责规划环评实施工作。各市州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规划环评工作的监管,报请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明确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的法律责任,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规划环评工作。省厅继续对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考核,把规划环评情况纳入市州环保目标责任书中进行考核。

(二)严格执法,狠抓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整治

各市州、县区环保部门要针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批先试、久试不验”等突出问题,按照“市州自查、省厅抽查、限期整改”三个阶段,逐地区、逐企业、逐项目,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批先试、久试不验”这四类问题要依法分类限期整改。对“先批先建”项目要严格把住法律界限,按照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和去年省政府督办通知要求进行处罚和追究;对“批建不符”项目的要依法规范查处,区分哪些是擅自变更,哪些是合理变更;对“未批先试”项目要依法管住关键,按程序要求批准;对“久试不验”项目要依法严肃查处,尽职免责。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整治这项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在这里我再强调几点: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环评单位的直接责任。今年继续把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中,对建设项目管理违法违规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坚决实行责任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二是查处案件不手软。武威荣华沙漠偷排问题的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企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严是爱,松是害”。对于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不管是央企、国企,还是民企,要一视同仁,该查就查,该罚就罚,绝不手软。特别是对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依法严惩。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企业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期限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要实行“区域限批”。各市(州)、县(区)环保部门要将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环保部门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作为重点,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要求和解决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的事项和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督促检查要到位。今年的《检查方案》中要求:实施“省级督查、市县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省级负责检查的督导,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市县负责组织检查任务的落实;企业负责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检查的重点还是要靠市州和县区环保部门,大量的细致的工作还是要依靠你们来做。查什么,要做到心中有底,要对辖区内企业、项目进行清理,分年度、分区域、分类型进行摸底统计。怎么查,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管理部门检查相结合。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查出违法,要及时处罚;查出问题,要及时整治;查出责任,要及早问责。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定罪处罚。省厅将严格实行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制度,对各市(州)、县(区)区环保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出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对环评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因技术把关不严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的监督,对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甚至袒护包庇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深化改革,不断规范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全面深化改革,环评工作也要创新发展。我省环评工作深化改革要把握“123”的方向和原则(一个主线、两大目标、三项管控措施),即建立和完善“紧紧围绕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建立以确保人群健康、优化环境质量和严控环境风险、优化经济发展为两大目标;用战略、规划环评和法律法规守住‘线’(生态红线),在区域和流域上管住‘量’(总量、质量、容量),在项目环保准入中把好‘门’(环保标准和环境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体系。

一是环评审批要围绕提质增效做文章。要规范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规范管理,避免环评审查、审批的随意性。各级环保部门要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优化审批程序,在受理、评估、审批等环节加快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严格制度规定,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项目不予审批,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慎重审批,严格执行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加强政策研究,要增强对宏观政策的把握,超前研究我省重点区域和流域、重点产业环境影响等共性问题的基础工作。省厅要针对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在已有的行业审批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总结、研究,加快完成行业审批要点的制定。要创新管理方法,加强联动管理,建立战略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施工期监管、试生产检查、环保验收和环境影响后评价各环节之间的联动反馈机制,建立分工明确的各级环保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技术评估要统筹安排,同类、连片的项目集中安排现场踏勘和评估,变一事一评为多项目集中评;要创新环评管理技术手段,提高环评信息化水平,深化环评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全面提高预测、评价的准确性和措施的可操作性。

二是竣工验收要坚持严格标准把关口。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保验收管理规程,结合这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对未进行环保验收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限期进行环保验收。在部批、省批项目中,对未经试生产许可、未经验收许可而擅自投产的项目,严肃查处、挂牌督办。着重做好污染减排项目、环保目标责任书项目和重大项目的验收工作,促进项目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早日发挥。加强试运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涉及环境敏感区、环境风险较高、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项目的环境监理。继续把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环评审批一样纳入责任书考核。

三是环评工作改革敢于创新求突破。关于我省环评工作改革问题,主要有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简政放权,环保部已下发了新的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规定,并下发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省环保厅也正在着手研究和实施省级审批项目和下放市州审批项目有关事宜。下一步,各市州、县区也要按照省厅审批权下放后重新划分审批权限和审批类型。二是环评审批试点工作。为探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新办法,重点解决和解除环保审批工作中突出问题和制约瓶颈,提高审批交通,我们正在筹备我省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省厅草拟了《关于推进环评审批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下一步计划准备取1-2个市(州)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的内容,初步考虑有以下六个方面:探索建立区域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红线制度,探索可复制的环评阳光审批快线制度,探索建立依法下放、备案、豁免环评审批的制度,探索建立完善环保“三同时”技术监督制度,探索建立建设单位法人环保“三同时”主体责任制度,探索建立公众有效参与环评制度。三是环保系统环评机构改革。按照环保部《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构工作方案》和时限要求,加快制定我省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时完成我省环保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和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省环科院及各市州所属的环评机构,都要坚决、彻底、不折不扣地执行环保部的决定要求执行。

三、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廉洁规定,务必把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苦练内功,敢于担当,坚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也就是站在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建设一支敢使“杀手锏”的环保队伍

环评管理包括环评文件编制、技术评估、环评审批以及“三同时”监管和竣工环保验收等多个环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必须强化环评队伍自身建设,把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设一支依法、廉洁、高效、过硬的环保队伍。

(一)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环评队伍的忧患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始终保持对环评审批权力的敬畏之心,始终保持对“围猎”风险的高度警惕,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二是要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根本。以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厅党组《实施办法》为统领,以实施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为主线,以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关键,全面构建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坚持压力传导机制,严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分解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传导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又要履行领导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主动研判、细化措施、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责,及时研究分析党风廉政新形势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推进环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三要严格落实环评领域廉政制度规定。对中央专项巡视组反馈的环评领域突出问题,环保部制定了《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廉政规定》,厅党组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通知》,严明机关公务人员在环保审批、许可、备案等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规定和廉政纪律,禁止公务人员违规收取咨询费、评审费、补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市县环保部门要对照国家和省厅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本部门环评工作中的廉政制度,不断规范环评工作。要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参照省厅《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文件制度汇编》中的权力事项和廉政风险点,细化完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环评审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环评审批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制度化,推进网上审批和配套制度改革,建设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要加强作风建设

持续改进作风,严肃倒查追责。要继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协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对作风纪律和廉政各项规定制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突出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要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要加强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质量考核。定期组织专家对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从编制质量、技术评审质量和环评文件审批质量三个环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网上公布,对编制质量低劣、弄虚作假的环评中介机构,省厅要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并暂停受理环评报告,情节特别恶劣屡教不改的要上报环保部建议取消其环评资质,以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环评秩序。完善评价单位公平竞争机制,既要防止市场垄断,又要防止恶性竞争;强化环评市场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环评机构业绩报告系统,对所有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的从业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打造诚信信息平台。二是要抓好专家队伍和加强环评机构建设。要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优化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对技术把关的作用。专家队伍建设对我们至关重要,既要充分听取和尊重专家的意见,又要引导专家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地技术咨询工作。要加强专家的培训和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好各位专家的优势和技术把关的作用,切实提升我省环评文件审批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对我省的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采取日常考核和项目问责,对项目评审中工作不认真、在项目审批中出现重大疏漏的提出批评,对不负责任甚至借咨询之机谋取个人私利的,要坚决清除出专家队伍。三是要严格进行环保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做好环保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严格进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加强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同志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具体负责环评管理的同志们,一定要认清肩负的使命和重任,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齐心协力,奋力攻坚,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