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应急中心对平凉、庆阳两市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07.06.2017  19:33

为督促各地环保部门扎实做好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月31日至6月5日,省环境应急中心对平凉、庆阳两市环保部门、6家重点风险源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察组通过听取市级及各县区环保部门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2市贯彻落实我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6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94座抄告尾矿库的整治和监管情况、2016年遗留环境隐患问题整治情况以及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现场抽取的6家重点风险源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环境风险隐患自查、环境风险防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环境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共查出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3个,提出整改意见23条,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跟踪督办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督查期间,督查组专门赶赴平凉市灵台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实地检查了危化品运输道路禁行、跨河道路事故应急池等应急措施建设情况;同时,对陇南市两当县境内嘉陵江出、入我省断面及周边流域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