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保厅通报一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达标状况
中国兰州网5月31日消息 5月30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在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上,省环保厅通报了今年一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达标状况及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未来我省将坚持“好水”不能变差,“差水”努力修复这一原则,加强全省水环境质量监管。
全省水环境质量8成以上达标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一季度,全省76个地表水断面中的68个考核断面(3个省外断面和5个入境断面不纳入我省考核范围)中,有57个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占总数的83.8%,北大河北大河桥断面等9个断面的水质虽然基本达到地表水功能区类别要求,但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全省27个地级、103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8个水源地未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外,所监测的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全省81个地下水考核点位中,有74个点位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6个点位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1个点位未按要求开展监测;全省17段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中,1段已完成整治任务,11段已制定整治方案并正在组织实施,2段正在制定整治方案,3段因未构成黑臭水体等原因正申请从《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中去除。
在水污染防治进展方面,《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2015-2016年26项重点工作任务中,已落实的有13项,已启动正在实施的有11项,需立即启动实施的有2项,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提升水环境质量任重道远
2014年以来,我省相继发生了两起涉水环境突发事件。从现状来看,我省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等4类水体距离考核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环境污染和隐患风险问题依然突出,城镇生活污染尚未全部得到有效处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薄弱,依然存在各类环境风险隐。
此外,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和我省《工作方案》涉及部门多、领域广、任务重、要求高,部分市州对国务院《水十条》和我省《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较为滞后,个别部门未对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题研究,行业指导督促作用发挥的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