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消费投诉同比下降14.1%

10.10.2015  02:37

    【本报讯】10月9日,记者从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该中心共接收登记消费者反映情况2381件。其中,咨询2081件、投诉213件、举报40件、建议4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4.1%。

    “十一”长假期间是消费旺季。今年长假消费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超市节日促销活动质量缩水,节日期间购买家用电器后送货不及时,售后三包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此外,消费者对出游过程中遇到的交通运输、宾馆住宿、旅行社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颇为关注。

    今年“十一”长假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旅游侵权多。“十一”长假是人们外出旅游的高峰,不少消费者在旅游期间遇到一些导游职业素质较差,服务态度差;个别旅行社增加自费项目,不签订旅游合同,不按约定时间和线路进行游览,引发游客投诉。二是宾馆投诉频发。“十一”长假前消费者通过电话、网络订房成功,但到达宾馆时又被告知无房,导致无处住宿;部分宾馆收费标准缺乏有效监管,随意大幅度涨价。三是异地消费纠纷问题频出。“十一”期间,很多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待商品邮到后却发现与广告宣传明显不符;旅游异地购买商品,返程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四是通信服务顽疾难除。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来看,通信服务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主要问题为:收费项目专业术语太多,消费者很难弄清具体明细而引发纠纷;上网费用收取不明确;私自为消费者开通各类信息服务;无故停机或缴费后不及时开机;网络接入故障或运行不稳定、故障报修后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等。五是智能类手机投诉呈常态势。投诉的问题涉及手机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主要反映为部分商家促销时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功能,高仿手机冒充正牌手机销售,维修资费不透明,商家不履行移动电话机“三包”规定,故障判断不明确,智能手机软件故障频发和维修困难等。

    对于今年“十一”黄金周投诉下降的原因,有关方面认为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经营者自律意识提高。大部分商场在组织货源、经营、售后服务等方面逐渐规范,假冒伪劣商品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有所提高。二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在选购商品时,一般都会详细了解商品的包装以及标签印刷内容等信息。三是各级工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规范流通商品台账,确保了节日商品流通市场消费安全。

    针对“十一”黄金周投诉的热点问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一定要“货比三家”,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家进行消费。而对于商家的各类打折、送券活动,要仔细咨询活动细则,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选购,并让商家开具发票及相关保修凭证。

    五大投诉热点

    1旅游侵权

    2宾馆投诉

    3异地消费纠纷

    4通信服务

    5智能类手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