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6家汽车销售企业存问题 被行政约谈要求立即整改

30.11.2016  17:05

    原标题:存在不能随车提供车辆合格证、出现质量问题 转嫁举证责任等问题——

    兰州16家汽车销售企业 被行政约谈要求立即整改

    11月29日下午,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等省、市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多部门联合,召集兰州市辖区内16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对监管部门暗访过程中和日常投诉受理中发现的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存在的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了通报。同时,要求被约谈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据了解,近期,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质监局组织人员,对兰州等市州的30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进行了暗访。

    通过暗访发现,部分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存在不能随车提供车辆合格证、汽车出现质量问题转嫁举证责任等问题,还涉嫌以不公平合同条款、强制消费、小病大修、以换代修、变相收费等方式侵害消费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汽车销售行业还普遍存在将汽车合格证作为标的物质押给金融机构融资或质押给上级经销商赊购车辆的现象,致使消费者不能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影响车辆正常使用。

    据了解,此次被约谈的16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需针对约谈会中通报的种种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2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和自查整改总结报送省、市两级工商部门。

    同时,兰州市工商局将于近期对约谈的16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开展重点检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态度消极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作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以个案的查处带动整个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进行整改。

    据悉,针对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省局已经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将从今年12月1日到明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同时,甘肃省工商局还将加强与质监、商务、银监、保监、运管及车辆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执法机制,对消费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甘肃省工商局将在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期间,进行公开曝光。(记者刘有中)

    被约谈的汽车销售企业

    兰州宝鑫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甘肃赛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甘肃赛亚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甘肃诚利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甘肃东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合众汽车销售公司

    兰州赛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甘肃宝瑞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甘肃民通汽车有限公司

    兰州金盛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甘肃通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兰州永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甘肃丰易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天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甘肃永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编辑:信江)